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教育廳、省勞動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教育統籌管理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教育統籌管理的意見
(省教育廳 省勞動保障廳 二〇〇七年二月)
為貫徹《省政府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蘇政發〔2006〕26號)精神,建立健全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并舉,并與其他教育相互溝通、協調發展的職業教育體系,形成各有關方面分工負責、優勢互補、資源共享、通力合作的職業教育工作格局,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職業教育統籌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省教育廳負責全省職業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宏觀管理,具體負責職業學校學歷教育。省勞動保障廳具體負責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和管理。從2007年秋季學期開始,全省技工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由省勞動保障廳會同省教育廳、發展改革委編制下達,納入教育部門統籌管理。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充分調動行業、企業和學校舉辦職業教育的積極性,形成職業教育發展的整體合力。
二、在職業院校擴大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試點。省勞動保障廳會同省教育廳確定試點學校及主體專業,并指導做好學校教育考核標準與職業技能考核標準的銜接。試點學校學生在參加學校組織的理論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學歷證書的同時,可視為職業技能鑒定合格,由省、市勞動保障部門直接核發相應職業資格證書。
三、在技師學院開展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試點。省教育廳會同省勞動保障廳按照有關標準,對技師學院舉辦五年制高職教育進行評審,符合條件的可增掛“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分院”的牌子。試點技師學院五年制高職教育的招生、教育教學、學生學籍由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統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