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原行業統籌單位:
現就調整個人帳戶規模及2006年度基本養老保險利率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7月1日起,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規模由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帳戶。
二、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為4.5%。本期計入個人賬戶的儲存額和此前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按4.5%利率計算。
在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單設記載的個人繳納部分的儲存額本息,仍按同期城鄉居民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三、推算儲存額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間的利息按6.9%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