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非法
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通知的通知
蘇政辦發〔2007〕124號2007年10月8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現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貫徹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嚴厲打擊非法證券活動
非法證券活動欺騙性強、涉及面廣、手段隱蔽、社會危害大,嚴重干擾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國辦發〔2006〕99號文件的發布充分體現了國務院對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重視,是指導各地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文件。各地、各有關部門一定要認真學習領會文件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對打擊非法證券活動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感,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維護我省證券市場秩序和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加強協調配合,明確職責分工,形成打擊合力
為加強對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提高執法效率,省政府決定設立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協調小組由省金融辦牽頭,省委宣傳部、省法院、檢察院、經貿委、公安廳、工商局、人行南京分行、江蘇銀監局、江蘇證監局等相關單位參加。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相關情況,布置重點工作。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召開會議。
證監、工商、公安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受理社會公眾的投訴舉報,依法認定非法證券活動的性質,并進行查處;需由政府層面協調的,提交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研究處理。各有關部門應加強溝通、協調和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非法證券活動的查處和善后工作,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市人民政府負責。各地要成立相應的協調機構,指定有關部門具體負責,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非法證券活動涉及多個市的,由公司注冊地所在市人民政府牽頭負責,相關市要積極予以支持配合。
三、加強對投資者的宣傳教育,及時提示風險
要運用報刊、電臺、電視、互聯網等多種傳媒手段,進一步加強對投資者的宣傳和教育工作,讓社會公眾廣泛了解非法證券活動的表現形式、特點、典型案例及其嚴重危害,提高廣大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和對非法證券活動的辨別能力,強化法制意識,自覺遠離非法證券活動。同時要對全省未上市股份公司、產權登記和交易機構、證券經營機構和投資咨詢機構及其證券從業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要求其規范運作,不得參與非法證券活動。
各市人民政府近期要組織對本地區內非法證券活動進行一次集中排查和整治,排查和整治的情況請于11月底前書面報送省金融辦,同時抄送人行南京分行和江蘇證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