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于大力推進名牌品牌創建工作的意見
蘇政發〔2007〕93號 2007年8月2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進一步提高我省產業的核心競爭力,現就名牌品牌創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名牌品牌創建工作的重要意義
大力推進名牌品牌創建工作,是提升企業、產業競爭力的重要措施。近年來,我省積極開展名牌品牌創建工作,促進了產業、產品結構升級和資源優化配置,推動了經濟發展質量的提高。但與我省經濟總體發展水平相比,與“兩個率先”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名牌品牌的數量不夠多,與我省經濟總量在全國的地位不太相稱;一些地區、一些部門的名牌品牌意識不夠強,名牌品牌的產業和地區分布不均衡。各地、各部門要從堅持科學發展、推進“兩個率先”的高度,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大力推進名牌品牌創建工作。
二、名牌品牌創建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為重點,進一步強化政府引導與服務職能,走自主創新、以質取勝道路,加快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名牌產品和馳(著)名商標,全面增強我省經濟整體素質和綜合競爭力。
(二)總體目標:通過大力推進名牌品牌創建工作,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符合國際慣例及名牌品牌發展自身規律的管理體制,到2010年,形成一大批在國內外具有較強競爭優勢的名牌產品、國家免檢產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和馳(著)名商標,使名牌品牌經濟成為全省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
——培育發展中國世界名牌產品5個,中國名牌產品400個,國家免檢產品500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20個,中國名牌農產品30個,國家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60個;擁有馳名商標100件。
——培育發展江蘇名牌產品1500個、省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150個,新認定省著名商標600件。
——注冊商標總量達25萬件,比“十五”期末增長70%。
(三)工作原則:
企業主體,市場導向。引導企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提高創牌意識,制定創建規劃,落實創牌措施,放大名牌效應,增強發展動力。
自主創新,以質取勝。企業要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提高產品質量和企業國際競爭力的根本途徑,走名牌興企、以質取勝的道路。
政府推動,重在培育。制定培育規劃,完善扶持政策,優化資源配置,培育發展一批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名牌產品。
整體推進,重點突破。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因地制宜,選擇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產品,集中優勢資源,重點突破。
三、名牌品牌創建的重點領域
(一)積極發展農業名牌品牌。通過推進農業標準化和規模化,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引導農業企業制定并實施農產品標準,注冊商標,爭創名牌。培育發展一批具有地域、產業特色和集生產、加工、銷售、服務于一體的農業名牌。鼓勵農業企業申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注冊帶有地理標志特征的證明商標、集體商標,并規范使用和管理,采取聯合、合作等方式整合我省同類農業名牌品牌資源。
(二)大力提升制造業名牌品牌。按照新型工業化要求,重點發展高新技術名牌,積極培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保護型名牌,全面提升優勢傳統產業名牌。在電子信息、現代裝備、生物技術和新醫藥、新材料、新能源等領域優先培育掌握核心技術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高新技術名牌。以環境保護、工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等為重點,積極培育一批符合循環經濟發展要求的示范性名牌。
(三)加快培育服務業名牌品牌。積極推廣國際質量管理標準,引導服務行業及企業制定、實施服務標準,不斷提高服務業管理水平,為爭創服務業名牌夯實質量基礎。重點在現代物流業、金融業、商務和科技服務業、信息服務業、文化產業、旅游業、房地產業、現代商貿業和居民服務業等領域推進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服務,加快培育發展一批服務業名牌品牌。
(四)努力爭創出口名牌品牌。鼓勵和推動企業積極開展境外商標注冊及專利申請,實施國際通行的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大力開拓國際市場,爭創出口名牌。鼓勵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的產品出口,擴大高新技術、高附加值產品出口,提高出口產品檔次。大力推進自主品牌國際化進程,引導更多的名牌產品、馳(著)名商標產品參與國際競爭,不斷提高我省名牌的國際知名度。
(五)切實增強傳統特色名牌品牌競爭力。以弘揚民族文化、傳承中華文明為目標,在特色食品、傳統工藝美術品、首飾及裝飾制品、文體用品等行業,培育一批凝聚民族文化特色的名牌。加強對老字號、知名商號企業商標、商號資產的保護和運用,鼓勵企業推進商號、商標一體化,提升“老字號”品牌價值,積極爭創傳統特色名牌。
四、名牌品牌創建的重點工作
(一)加強名牌品牌產品的市場開拓。鼓勵企業加強產品的市場策劃和營銷,創新經營模式,擴大宣傳,提高江蘇產品在國內外市場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擴大市場份額。鼓勵支持整機和終端產品的生產及市場開拓,拓展產業鏈,推動產品集群和產業集聚,支持優勢產品擴大生產,大力發展具有地方優勢的產品群。
(二)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立和完善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技術服務體系,推動企業加快研發機構建設,提高技術創新能力,不斷開發掌握核心技術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適應市場需要的新產品,提高名牌的科技含量。引導和鼓勵企業引進先進技術和關鍵設備,加快技術改造步伐,圍繞增加品種、改進質量、拓展市場和提高效益,積極改造落后裝備,完善技術保障手段。積極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組織研究制定對經濟發展有重大帶動作用的高新技術標準體系,建立優勢產業標準體系;引導和推動企業加快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步伐,不斷提高標準水平;鼓勵企業建立國際標準跟蹤機制,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訂、修訂工作,占領國際技術標準發展的制高點。加快重點檢測機構建設,加強技術服務,及時向名牌企業通報國外技術法規、標準、食品安全和動植物及其產品檢驗檢疫、認證等方面的動態信息,幫助企業追蹤、了解和掌握國外先進技術。積極推進認證結果的地區互認,消除貿易技術壁壘。發揮名牌的帶動作用,促進社會資源向優勢企業、重點領域配置,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升產品、企業、行業和地區的知名度。
(三)夯實名牌品牌建設的基礎工作。大力開展“質量興市”活動,推動區域質量工作快速發展,為創立和發展名牌奠定基礎。積極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質量體系、標準化管理體系、計量檢測體系和以產品質量信用記錄為重點的企業質量信用體系,努力提高現代化管理水平和質量保證能力。加強對商標注冊工作的指導,不斷拓展商標注冊的領域和空間;引導企業增強商標意識,積極申請商標注冊,特別是“名、特、優、新、稀”農產品申請商標注冊;加大對定牌加工企業商標注冊的指導,幫助企業逐步立足自主創牌。
(四)加強人才培養。建立人才培育機制,引導企業加快建設一支具有質量技術意識和名牌品牌意識的高素質員工隊伍,培養和造就一批具有創新能力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精通質量管理及品牌運營的經營管理人才。同時,在全社會積極營造尊重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環境。
(五)加強名牌品牌建設研究。建立健全江蘇省名牌品牌戰略研究機構,加強質量、技術和名牌品牌發展研究,學習國際知名品牌塑造的成功經驗,引導和支持現有名牌的擴散。組織開展品牌知識、品牌經營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提高企業創牌能力和品牌運作水平。開展世界名牌和區域對比研究,找出我省企業在產品質量、經營策略、管理水平及核心技術上的差距,確定攻關目標,制定針對性措施,依托現有優勢發展更多名牌,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名牌產品和馳(著)名商標。
五、推進名牌品牌創建工作的政策措施
(一)加強對名牌品牌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名牌品牌創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切實加強對名牌品牌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推進。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名牌品牌創建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名牌品牌創建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認真抓好落實。省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在投資融資、技術創新、項目審批、信貸資金安排、進出口管理、企業改革重組等領域制定落實政策措施,大力扶持優勢企業發展。明確各地、各部門在名牌品牌創建中的責任和義務,并按照目標責任制,定期考核、評價和公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為企業提供政策法規、經驗交流、信息溝通、行業標準等方面的咨詢服務。
(二)建立健全名牌發展激勵機制。加大獎勵和扶持力度,省政府對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產品的企業通報表彰,并予以重獎;對獲得中國名牌產品(含中國名牌農產品)、馳名商標、國家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的企業通報表彰;支持各市對創名牌品牌采取激勵措施。對國家級、省級名牌產品以及馳(著)名商標企業的產品,作為自主創新產品,政府優先采購。其生產企業優先享受省政府《關于鼓勵和促進科技創新創業若干政策的通知》(蘇政發〔2006〕53號)中的有關政策,在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科研立項等方面優先扶持,在質量管理、環境管理、企業登記與年檢、技術基礎工作、信息咨詢等方面優先服務,在其他資源配置上盡可能優先安排。外經貿、稅務、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對其進出口業務簡化審核程序,提供便利條件。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落實推進名牌品牌創建工作的政策措施。
(三)加大名牌品牌保護力度。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法》、《商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專利法》等法律法規,推進地方品牌保護立法工作,加快品牌保護法制化進程。支持名牌企業及時將科研成果、核心技術申請知識產權保護,打擊假冒名牌產品和馳(著)名商標、侵犯知識產權違法行為,保護企業自主創新和爭創名牌的積極性。嚴禁一切亂評比、亂認定活動,除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國家有關部委或省政府授權外,任何部門不得組織全省性或行業性的名牌品牌評價活動。建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絡,加大對品牌產品的保護力度,有效引導消費。加強與兄弟省市的合作、協調,積極探索建立名牌互認、互保的聯動機制和網絡體系。
(四)營造培育發展名牌品牌的良好社會氛圍。引導和幫助企業增強創牌意識,改進廣告宣傳,做好對商標、商號及名牌產品的宣傳策劃工作,擴大名牌產品及馳(著)名商標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充分發揮輿論和社會監督的作用,組織協調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設立名牌或商標專欄,重點介紹名牌產品和馳(著)名商標以及推進名牌品牌創建的有關政策、信息,加強對名牌產品和馳(著)名商標企業的推介,加大對假冒侵權行為曝光的力度,形成全社會重視名牌、愛護名牌、保護名牌、發展名牌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