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產品質量和
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蘇政辦發〔2007〕107號 2007年8月31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江蘇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省政府決定,從現在起到今年底,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一、目標任務
圍繞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和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產品質量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質量安全監管網絡,使我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專項整治行動的主要任務是: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生產過程進行整治;加強對種植養殖業產品高毒高殘留農藥、“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藥物殘留的監測;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突出重點區域、重點單位,依法查處農產品生產、經銷企業和專業合作組織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農產品的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到今年年底,全省縣以上農產品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使用違禁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基本解決;蔬菜、畜禽、水產品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進一步下降;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高毒農藥。(省農林廳牽頭,省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海洋漁業局等部門配合)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對食品企業和小作坊依法進行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非法生產加工企業,嚴肅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全面推行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制度;嚴格食品市場準入,組織開展強制檢驗和專項抽查,強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添加劑備案制度。到今年年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徹底解決縣城以上城市、鄉鎮政府所在地和城鄉結合部嬰幼兒配方乳粉等16類食品無證照生產加工的問題。(省質監局牽頭,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衛生廳、工商局、公安廳等部門配合)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落實食品質量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項制度。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落實區域監管責任;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查處食品批發市場、小食品雜貨店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整治售假問題突出的市場。到今年年底,縣城以上城市的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徹底解決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城市小食品雜貨店、小攤點無照經營的問題;鄉鎮、街道、社區食品雜貨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省工商局牽頭,省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展改革委、衛生廳等部門配合)
(四)餐飲消費安全整治。全面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衛生許可和監督工作,加強對食堂、旅游點餐飲單位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嚴格推行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和驗收制度,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到今年年底,徹底解決縣城以上城市的餐飲經營單位無證照經營的問題;食堂和縣城以上城市的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省衛生廳牽頭,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等部門配合)
(五)藥品質量安全整治。繼續深入開展整頓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藥品、醫療器械違法行為,淘汰不具備生產條件、質量無法保證、安全隱患較大的品種。開展注射劑品種生產工藝核查,逐步擴大向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派駐監督員,督促企業自覺執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加強普通藥品監管和特殊藥品監控;嚴格藥品經營企業準入管理,強化藥品經營行為監管,加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后監督檢查,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柜臺,嚴厲打擊掛靠經營、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違規行為;大力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堅決查處以消費者、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證明等違法廣告,逐步建立違法廣告藥品的公告、市場退出、信用監管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進醫療器械注冊資料核查,加強對高風險產品和質量可疑產品的質量監督抽驗。到今年年底,完成藥品注冊現場核查;完成向注射劑和特殊藥品生產企業派駐駐廠監督員;完成中藥飲片生產企業GMP認證;進一步完善藥品安全責任體系。(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省衛生廳、工商局、公安廳等部門配合)
(六)豬肉質量安全整治。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嚴格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對病死豬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轉運。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和畜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無耳標的生豬不許調運,沒有檢疫(驗)證明的豬肉不準銷售;加強對豬肉市場和生產加工企業監管,嚴肅查處生產加工、銷售病死豬肉、注水豬肉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豬肉進入加工和流通環節。到今年年底,縣城以上城市進點屠宰率實現100%,鄉鎮進點屠宰率達95%;縣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省經貿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衛生廳、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林廳等部門配合)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重點整治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嚴厲查處無證生產、使用不合格原料等違法違規行為;擴大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嚴格發證后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后處理。到今年年底,10類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基本解決無證生產的問題;監督抽查合格率明顯提高。(省質監局牽頭,省工商局、公安廳等部門配合)
(八)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獲得衛生注冊登記資格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嚴厲打擊出口食品逃檢行為;重點打擊非法進口肉類、水果、廢物等行為;加強對進出口水果、大豆、飼料、種子苗木、活動物等高風險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驗檢疫工作;嚴格出口農產品產地檢驗檢疫責任制,全面實施對出口水果、飼料(含原料)、種子苗木和水生動物的注冊登記制度;加強對進口農產品的查驗;強化玩具、燈具、小家電、摩托車、沙灘車等產品的進出口檢驗監管;強化商品出口質量許可管理;清理外貿經營單位、代理報檢單位和其他中介組織。到今年年底,非法進口的肉類、水果、廢物等100%退貨或銷毀;備案種養殖場、注冊出口食品加工企業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運輸包裝100%加貼檢驗檢疫標志;涉及健康安全的產品進出口監管得到明顯加強。(江蘇檢驗檢疫局牽頭,省農林廳、省外經貿廳、南京海關等部門配合)
二、方法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為三個階段進行:2007年9月底前,制定行動方案,開展全面檢查;10至11月,開展專項治理,案件查處;12月,抓好問題整改,組織檢查驗收。
(一)制定方案、全面檢查階段。
各市、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行動方案,結合實際,抓住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各自的行動方案,提出具體的整治目標、任務、步驟和措施。在此基礎上,集中力量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和重點產品進行“拉網式”檢查。
檢查的重點產品,包括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以及進出口商品;重點單位,包括蔬菜生產基地,畜禽、水產品規模養殖場,肉聯廠、屠宰場,飼料加工廠,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生鮮產品超市、集體食堂、小食品雜貨店、小型餐館,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等;重點區域,包括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生產比較集中的區域,無證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以及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
(二)專項治理、查處案件階段。
質監、食品藥品監管、工商、公安等有關部門要密切合作,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案件的偵破查處工作。要根據舉報和檢查發現的重要線索,深入偵查,快速破案,及時端掉非法生產經營源頭窩點,摧毀偽劣產品的生產基地、分銷網絡和批發市場,打擊制造、運輸、銷售偽劣產品違法犯罪團伙及其骨干分子。
鹽務、煙草等部門要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集中力量查處本行業的大案要案,整治重點單位和市場,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檢驗檢疫、海關等部門要加強對出口商品中偽劣產品的查緝工作,重點防范查堵出口東南亞、西亞、南美、中東等地的偽劣產品。
鐵路、交通、民航、郵政等部門要協助質監、食品藥品監管、工商、公安等部門,加強對火車貨站、長途汽車貨運站等復雜場所以及鐵路、公路、水運、郵運等交通線和交通工具的檢查工作,有效控制、堵截販運偽劣產品渠道,嚴防偽劣產品擴散和蔓延。
(三)抓好整改、檢查驗收階段。
著力抓好專項整治的整改工作,特別是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的整改。專項整治工作不搞評比,但要組織驗收,對工作開展好的地區和部門要給予表揚,對工作開展較差的地區和部門要通報批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成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質監局。各成員單位要確定聯絡員,建立健全工作信息報送制度,加強相互間的溝通和聯系。各市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統一領導、協調本地區的專項整治行動。無論是牽頭部門還是配合部門,都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群策群力,積極工作。各市、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過問,分管負責人要直接抓,研究制定行動方案,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全面掌握實際情況,及時解決問題,完善監管措施。要為整治行動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確保領導到位、指揮靠前、保障有力。
(二)嚴格落實責任。嚴格依照有關法律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要將專項整治的任務和責任逐級落實到市、縣、鄉鎮、街道,落實到政府、部門和企業。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生產經營者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對產品安全事故頻發、區域性制假問題長期不能解決、發生惡性質量事故的地方,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監管部門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和失職瀆職、包庇縱容制假售假活動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三)密切協同配合。各市、各有關部門要圍繞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和重點,密切配合,搞好銜接,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嚴密的監管網絡。質監、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管、農林、檢驗檢疫等行政執法部門既要各司其職,更要聯合行動,重拳出擊。要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涉嫌構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按規定移送公安機關;對制假售假重大違法行為和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犯罪分子,要依法嚴懲。
(四)堅持標本兼治。要把專項整治與加強全過程監管結合起來,健全質量安全控制體系,落實責任主體,強化檢查考核,完善長效機制。要認真實施產品質量追溯和召回制度,推動企業抓好原材料進廠、產品出廠、貨物進店等環節的質量把關和臺賬管理。推進產品質量誠信制度建設,實行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監管,綜合治理產品質量失信行為,建立產品質量失信懲戒機制。充分發揮有關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和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管,強化對公眾質量和食品安全知識的普及、宣傳和教育。
(五)強化輿論引導。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及時報道專項整治成果,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不法行為。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獎勵制度,廣泛發動和正確引導公眾參與,形成生產安全產品、銷售安全產品、使用安全產品的良好社會氛圍。建立健全信息通報制度,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權威信息,通報工作進展。
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將組織督查組,對各市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各市、各有關部門每月要將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匯總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重大情況及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