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信息化領導小組
辦公室等部門關于江蘇省社區
信息化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蘇政辦發〔2008〕109號 2008年10月24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民政廳、省通信管理局制定的《關于江蘇省社區信息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江蘇省社區信息化工作的指導意見
(省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民政廳 省通信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
為貫徹落實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意見》(蘇政發〔2005〕26號)、《省政府關于加強社區服務促進和諧社區建設的意見》(蘇政發〔2007〕84號),發揮信息化在和諧社區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現就加強社區信息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增強社區管理和服務能力,滿足居民物質和精神文化需求為重點,統籌規劃、注重實效,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加快社區管理信息化和社區服務信息化建設。到“十一五”末,全省基本形成高效有序的社區信息服務體系,建立規范的社區信息采集、共享、維護機制,社區信息化覆蓋所有市和80%的縣(市、區),基本形成“資源共享、協同服務、方便快捷、惠及全民”的社區信息化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務
(一)整合各類信息系統和資源。提倡以縣(市、區)為單元,統籌規劃社區信息網絡,統一建設社區服務和管理綜合信息平臺,統一建立各類信息服務渠道,實行縣(市、區)、街道、居委會三級社區信息化管理聯網,為實現政府各部門業務“一線接入、集約管理”,社區事務“一站受理、一網協同”,信息采集“一次產生、多方使用”打下基礎。
(二)推進社區管理信息化。在統一的社區服務和管理綜合信息平臺上,建立社區管理信息系統,匯集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日常辦公信息,實行社區對轄區法人單位和常住、暫住、寄住、流動人口管理數字化,促進居務公開及社區居委會代辦事項電子化、網絡化。加快實現街道、居委會社區政務管理信息系統聯網,促進街居工作聯動協同。
(三)推進社區服務信息化。充分利用社區服務和管理綜合信息平臺,建立社區服務信息系統,將政府服務延伸到社區和家庭,向居民提供婚姻生育、戶籍護照、學校教育、醫療衛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殘疾人康復、土地房產、消費維權、法律援助等服務。鼓勵商業主體利用社區服務和管理綜合信息平臺,提供服務申請、需求查詢、服務發布等便民利民服務,形成“社區服務網上超市”,為居民提供“一網式”、“一線式”服務。
(四)抓好社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根據社區居民需求,合理布放公共信息終端。鼓勵電信運營商加強社區網絡基礎設施建設,采取優惠措施,提高寬帶網絡普及率。支持設備制造商、軟件與服務提供商研發各類社區適用信息終端產品,參與社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廣信息無障礙技術與應用,提供方便、快捷、價格合理的信息服務。
(五)強化信息資源共享工作。加強基礎信息采集管理,建立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信息采集共享機制,建設共享數據庫。加快信息資源建庫、入庫工作,制定動態信息更新維護制度,避免所轄區域人口、法人單位基礎信息重復采集,推進人口、法人單位基礎信息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將社區信息化納入當地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與城域網、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統籌規劃建設。省級建立省信息辦、民政廳、通信管理局、教育廳、公安廳、勞動保障廳、文化廳、衛生廳、人口計生委、體育局、殘聯等部門和單位參加的社區信息化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各地要相應建立社區信息化工作機制,努力形成共同推進社區信息化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地要將社區信息化建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所需資金的落實。要吸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鼓勵采用租用網絡、共建平臺、外包服務等方式,調動電信運營商、信息服務提供商的積極性,建立多元化資金籌集渠道。
(三)探索長效機制。各地要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地區開展社區信息化工作試點,探索建立信息平臺、信息系統、信息資源、人才隊伍建設長效運行機制,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積極穩妥加以推廣。省信息辦制訂評價指標體系,開展社區信息化績效評估。
(四)營造良好環境。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信息化建設的法律法規,廣泛宣傳推進社區信息化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和成功經驗,引導廣大群眾積極支持、主動參與社區信息化建設,形成推動社區信息化發展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