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于印發2010年工作目標
任務分解落實方案的通知
蘇政發〔2010〕32號 2010年3月1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2010年是全面實現“十一五”規劃目標、為“十二五”發展打好基礎的重要一年,也是鞏固發展經濟回升向好局面、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的關鍵一年。做好2010年各項工作,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根據省委對2010年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以及省十一屆人大三次會議確定的經濟社會發展奮斗目標和主要任務,省政府第44次常務會議將全年目標任務分解為50項重點工作,由省政府領導成員牽頭協調、責任部門負責落實。現將《省政府2010年工作目標任務分解落實方案》印發給你們。各級政府及部門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切實增強憂患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統一到推進率先發展、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要求上來,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明確政策措施,加大督查力度,集中力量、一著不讓地把重點工作抓緊抓實,確保全面完成2010年省人代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省政府將定期對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
省政府2010年工作目標任務分解落實方案
一、主要預期目標
1. 地區生產總值增長10%。
2. 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增長10%。
3. 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8%。
4.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7%。
5. 外貿進出口總額增長5%以上。
6. 研發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2%以上。
7. 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4%左右。
8. 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削減3%和2.2%。
9.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0%。
10.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9%左右。
11. 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左右。
12. 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
13. 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4‰以內。
二、主要工作任務
1. 積極擴大消費需求。認真落實家電下鄉政策,力爭銷售量達到180萬臺(部)、銷售額達到40億元。全面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補貼農業機械14萬臺(套),力爭銷售額達到55億元。促進旅游、通訊等重點消費,旅游增加值和旅游外匯收入分別增長15%、10%,電信業務收入增長5%,電信綜合資費水平下降9%。(責任部門:省商務廳、農機局、旅游局、通信管理局)
2. 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實現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長10%以上。加強商品住房預售管理,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勢頭。(責任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物價局)
3. 抓好重點項目建設。200個省重點項目力爭完成投資3200億元。積極規劃并組織實施連云港港、太倉港和祿口國際機場、蘇南機場建設,分別完成年度投資19.5億元、5億元、20億元、1.5億元。按期建成滬寧城際鐵路和江都至海安高速公路。加快推進京滬高速鐵路江蘇段、寧杭鐵路客運專線、南京四橋和鹽河三級航道建設,分別完成投資100億元、50億元、14億元、4.6億元。開工建設連鹽鐵路、臨海高等級公路、通榆河南段航道,力爭開工建設滬通鐵路。治淮工程、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工程、沿海水利基礎設施、水庫除險加固和太湖治理走馬塘工程建設分別完成投資5.8億元、20億元、10億元、10億元、10億元。加快能源設施建設,新投產電力裝機700萬千瓦,完成電網投資220億元。(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能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
4. 加強經濟運行調節。搞好煤、電、油、運要素保障,滿足經濟運行需要。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確保不發生大面積拉閘限電。(責任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交通運輸廳、能源局)
5. 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市、縣(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覆蓋率達95%以上。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注冊資本、擔保總額均比上年增長20%。重點培育100家公共服務平臺、100家小企業創業示范基地。(責任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中小企業局)
6. 繼續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發行地方政府債券89億元。省級一般預算繼續向“三農”、民生、社會事業等領域傾斜,其中用于農林水、農村義務教育、新農保、新農合、涉農補貼、農業保險、農村生態環境、農村綜合改革等方面的支出249億元,用于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與就業、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支出317億元,用于科學技術、環境保護、服務業與經濟發展方面的支出155億元。(責任部門:省財政廳)
7. 落實好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確保全省各項貸款增幅高于全國各項貸款平均增幅,中小企業和“三農”貸款增幅達到全省各項貸款平均增幅。新增境內上市公司13家以上,首發融資超過180億元。爭取設立省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全年備案創業投資企業數和實收資本規模均比上年末增長20%。(責任部門:省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人行南京分行、江蘇銀監局、江蘇證監局)
8. 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六大新興產業總量達到2萬億元。突破100項新興產業核心關鍵技術。形成1-2個千億元級新興產業集群。新授牌10家特色產業基地。(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
9. 繼續推進重點產業調整振興。深入實施百項千億重點技改工程,確保新開工100個重點技改項目。落實工業優化升級年度分解任務,推動優勢企業兼并重組,力爭全省營業收入超百億元的大企業達到115家。(責任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10. 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服務業增速高于地區生產總值增速,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超過40%。培育形成100家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全省營業收入超百億元的服務業企業爭取達到35家。(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11. 強化企業自主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設立和兼并國內外研發機構,力爭70%的本土大中型工業企業建有內部研發機構。專利申請量、授權量繼續保持全國領先,其中:發明專利申請量增長20%,授權量增長25%;企業專利申請量增長20%,授權量增長25%。(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知識產權局)
12. 深入推進產學研結合。啟動國家技術創新工程試點省份建設。新建20家重大科技公共服務平臺。推動100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責任部門:省科技廳、教育廳)
13. 加快人才資源開發。組織實施“六大人才高峰”第7批資助項目,選拔高層次行業拔尖人才1500名。引進海外高層次緊缺人才2000名。組織實施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100個。培育認定100個高層次創新科研團隊。(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技廳、教育廳)
14. 加快推進高效農業規模化。穩定3000萬畝水稻面積。新增高效農業面積240萬畝、高效漁業面積60萬畝,其中新增設施農業面積80萬畝、設施漁業面積20萬畝。主要農作物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78%。建立20個農業種苗繁育中心。全面推進農業科技入戶工程,培育20萬戶農業科技示范戶。重點建設100家科技型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育200家農業科技企業。(責任部門:省農委、科技廳、海洋漁業局、農機局)
15. 扎實推進農村六件實事工程。
(1)農村人才工程。開展農業實用技術培訓200萬人,農民創業培訓10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35萬人,農技人員培訓1萬人,鄉鎮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1萬人。(責任部門:省農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經濟和信息化委、鄉鎮企業局)
(2)農民健康工程。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年人均補助資金不低于15元。扶持經濟薄弱地區不少于100個鄉鎮中心衛生院基礎設施、3000個村衛生室基本設備建設。(責任部門:省衛生廳、財政廳)
(3)為農服務工程。繼續實施無村級組織活動場所村的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完成1000個為農服務社建設。新建改建農村公路4000公里,改造農村公路橋梁1600座。建設農村小型橋梁5500座。(責任部門:省扶貧辦、供銷社、交通運輸廳、財政廳)
(4)農村文化工程。實現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鄉村基層服務點全覆蓋。新增農村有線電視用戶60萬戶。實現所有行政村“農家書屋”全覆蓋。(責任部門:省文化廳、廣電局、新聞出版局)
(5)農村環境工程。疏浚縣鄉河道土方2億立方米,疏浚整治村莊河塘土方1.5億立方米。新建“一池三改”戶用沼氣工程8萬處、規模畜禽場沼氣治理工程600處、秸稈氣化集中供氣工程30處。新建農村衛生戶廁83萬座,農村衛生戶廁普及率達到80%。建設200個省級村莊環境整治試點。(責任部門:省水利廳、農委、衛生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環保廳)
(6)脫貧攻堅工程。完成100萬農村貧困人口脫貧任務,新增經濟薄弱村脫貧目標實現村208個、累計達到500個。(責任部門:省扶貧辦)
16. 深化農村各項改革。新增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面積300萬畝。全省農民合作組織入社農戶新增60萬戶,比例提高4個百分點。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完成主體改革的集體林林權登記發證率和股權登記發證率均達85%以上。新設50家農村小額貸款公司,開展農民資金互助社試點。高效設施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占農業保險保費收入的14%。(責任部門:省農委、林業局、金融辦)
17. 積極推進城市化。全省城市化率提高1個百分點以上。完成《江蘇省城鎮體系規劃》修編工作。有序解決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落戶和社會保障問題。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置換城鎮社保、宅基地和住房置換城鎮住房改革試點。(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安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委、國土資源廳)
18. 科學合理配置土地資源。修改完善《江蘇省市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調查和市、縣、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認真做好2009年度衛片執法檢查工作。出臺《江蘇省黨政領導干部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責任部門:省國土資源廳)
19. 大力推進沿海開發。沿海3市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2個百分點,工業投資增速高于全省3個百分點,港口集裝箱吞吐量力爭突破350萬標箱。加強沿海地區港口基礎設施和集疏運網絡建設,連云港港30萬噸級礦石碼頭建成投產,連云港港30萬噸級航道一期工程、臨海高等級公路分別完成投資12億元、15億元。(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沿海辦、交通運輸廳)
20. 推動沿海灘涂圍墾開發利用。編制完成灘涂圍墾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加快推進灘涂圍墾配套公共設施建設。啟動灘涂圍墾綜合開發試驗區建設,實施條子泥40萬畝灘涂圍墾綜合開發實驗區工程。(責任部門:省沿海辦、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
21. 促進區域共同發展。力爭蘇北地區新開工500萬元以上產業轉移項目超過2000個,蘇北實際引資額增長15%。圓滿完成上海世博會各項參展任務。全面完成支援四川綿竹災后重建任務。(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援建指揮部)
22. 大力推進節能減排。組織實施重點節能改造和污染減排工程,力爭形成節能能力300萬噸標準煤,COD和SO2減排能力分別超過10萬噸和12萬噸。組織對500家企業進行清潔生產審核。新建3個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區。確保萬元GDP用水量比上年下降4%,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上年下降6%。(責任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
23. 落實污染治理重點任務。基本完成146項淮河治污工程。統一實施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制定城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完成滬寧城際鐵路和既有滬寧鐵路沿線兩側綠化及環境整治任務。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70%。新增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100萬立方米,城市污水處理率達86%以上。(責任部門:省環保廳、鐵路辦、農委、林業局、住房城鄉建設廳)
24. 加大太湖流域水環境治理力度。太湖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下降5%,其中農業面源主要污染物總氮總磷排放量削減10%,國家考核斷面水質達標率不低于80%。完成太湖流域758萬立方米的生態清淤任務。(責任部門:省太湖辦、環保廳、農委、水利廳、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
25. 加強生態建設和保護。新增造林150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20%。力爭6個市(縣、區)達到國家級生態市(縣、區)考核標準,5個城市達到國家環保模范城考核標準。全省城市新增綠地5000公頃,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8%。(責任部門:省林業局、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26. 深入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全面完成市、縣政府和鄉鎮機構改革。抓好南京國家科技體制綜合改革、蘇州城鄉一體化綜合配套改革等試點。(責任部門:省編辦、發展改革委、科技廳)
27. 繼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省屬企業在交通、能源、高科技和城鄉公用事業領域的投資占全部投資比重超過75%,推動省屬企業完成20戶劣勢子企業的清理整合工作。(責任部門:省國資委)
28. 積極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制定江蘇省財政資金績效管理辦法,開展省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專項引導資金績效目標管理試點。推進財政資金績效審計,績效審計工作量占全部審計工作量的比例不低于60%。(責任部門:省財政廳、審計廳)
29. 著力推進社會領域改革。建立蘇錫常聯動、南京和其他部分縣(市、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改革發展示范區。建立高等教育改革試驗區與試點學校。加快基本藥物制度建設步伐,確保60%的縣(市、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力爭完成42家市級、63家縣級國有文藝院團轉企改制工作。(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發展改革委、衛生廳、文化廳)
30. 切實轉變外貿增長方式。擴大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產品出口。服務貿易進出口和服務外包出口增長10%以上。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總量占全國的20%左右。(責任部門: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
31. 著力提高利用外資質量。穩定利用外資規模,繼續保持全國領先地位。(責任部門: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
32. 加快“走出去”步伐。境外中方協議投資額增長20%,對外承包勞務合作營業額保持全國前列。積極引導企業并購境外知名品牌和營銷網絡,協議額增長30%。(責任部門: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
33. 推進開發區創新發展。出臺創新型園區認定辦法,認定一批創新型園區。新設20個特色產業園區、10個科技創新基地和出口基地。重點支持蘇通科技產業園、昆山花橋國際商務區建設。(責任部門: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
34. 把就業作為民生工作的頭等大事。新增城鎮就業90萬人以上,新增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35萬人,幫助大齡失業人員等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5萬人。扎實推進退役士兵免費職業技能培訓,確保實際參訓人數達應參訓人數的80%以上、取得畢業證和職業資格證后三個月內就業率達95%以上。(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
35. 千方百計增加城鄉居民收入。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全省一、二、三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增幅均達12%以上。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設,力爭企業簽訂工資集體合同數比上年增長10%。(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36. 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確保所有涉農縣(市、區)全部實行新農保。城鎮職工、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率保持在95%以上。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廳、財政廳)
37. 繼續提高教育質量和保障水平。啟動實施中長期教育改革發展規劃綱要。農村小學和初中年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基準定額分別提高到370元和610元,省屬普通高校年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提高到4800元。省財政安排的省屬高校化債補助資金全部到位,進一步降低高校債務風險。完成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省級培訓8萬人次,其中農村教師占培訓的中小學教師50%以上。(責任部門:省教育廳、財政廳)
38. 加快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以街道為單位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現全覆蓋。培訓城鄉基層醫務人員1萬人。繼續加強甲型H1N1流感疫情監測和研判,有效防范疫情大面積擴散和聚集性暴發。15個以上市轄區通過城市社區藥品“兩網”建設示范區檢查驗收。(責任部門:省衛生廳、食品藥品監管局)
39. 做好人口計劃生育和婦女兒童工作。計劃生育率保持95%以上。新建200個計劃生育優質服務機構。所有縣(市、區)全面實施新農村新家庭計劃。切實做好普查登記與審核等各項工作,圓滿完成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任務。推進特困家庭婦女婦科疾病免費查治和流動留守兒童“快樂家園”建設工作。(責任部門:省人口計生委、統計局、婦兒工委辦公室)
40. 積極發展文化事業。組織實施省舞臺藝術精品工程,評選年度精品劇目4臺。完成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特展館、歷史館土建主體結構工程。(責任部門:省文化廳)
41. 全面提高群眾體育和競技體育水平。參加廣州亞運會、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并取得好成績。辦好第十七屆省運會,確保賽風賽紀和反興奮劑工作不出重大問題。成立南京青奧會籌委會,啟動相關籌備工作。(責任部門:省體育局)
42. 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確保國家信訪局交辦和省委、省政府領導批辦的重要信訪件100%按期報結。確保上海世博會期間不發生惡性信訪事件和信訪群體性事件。全省進京上訪總量、非正常上訪量在全國排名20位之后。繼續開展信訪積案化解活動,化解率力爭達到80%。(責任部門:省信訪局)
43. 深入推進平安江蘇建設。確保全省現行命案破案率和打擊犯罪工作總績效全國領先,公眾安全感繼續位居全國前列。力爭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低于前三年平均數,力爭不發生群死群傷的重特大火災事故。扎實做好上海世博會環滬“護城河”工作,確保世博會期間不發生涉及江蘇的重大政治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確保在我省舉辦的相關論壇安全順利進行。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范圍,確保應援盡援。深化大調解機制建設,社會矛盾糾紛調解率達95%以上,調解成功率達90%以上。(責任部門:省公安廳、司法廳)
44. 完善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全面建成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基本建成鄉鎮(街道)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開發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系統,建設應急管理信息數據庫。推進應急平臺互聯互通。(責任部門:省應急辦)
45. 強化市場管理和質量監管。深入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消費者申(投)訴處理率達到100%,消費者對申(投)訴處理滿意率達90%以上。加大產品監管力度,力爭不出現區域性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責任部門:省工商局、質監局)
46. 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各類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繼續保持“雙下降”,安全生產各項指標控制在國務院安委會下達的考核目標以內。(責任部門:省安監局)
47. 繼續辦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十件實事。
(1)著力幫扶困難群眾就業。實現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30萬人,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達70%、年終總就業率不低于90%,確保城鎮零就業家庭動態為零。(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
(2)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新開工經濟適用住房10萬套,建成廉租住房1.4萬套,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4萬戶以上,新增公共租賃住房10萬間(套),完成城市危舊房、棚戶區改造730萬平方米以上。(責任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3)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蘇中、蘇北農村低保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和155元以上。(責任部門:省民政廳、財政廳)
(4)提高城鄉醫療保障水平。城鎮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規定范圍內醫藥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80%、60%和60%,新農合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8倍以上。(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廳)
(5)支持養老事業發展。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高10%以上。確保符合條件的老年農民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領取率達95%以上。新建2000個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機構養老床位數增長10%以上。所有市、縣(市、區)建有一所示范性養老機構。(責任部門:省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6)加大助殘力度。新建50家市、縣(市)殘疾人托養機構,建成500家鄉鎮和街道殘疾人托養機構。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根據家庭收入狀況給予護理補貼。將符合規定的殘疾人康復醫療項目納入城鄉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對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實行免費教育。(責任部門:省殘聯、財政廳、民政廳、發展改革委、衛生廳)
(7)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從2010年春季學期起,對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費。按10%的比例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發放生活費補助,蘇北發放普通高中助學金比例提高到在校學生總數的15%。對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收學費,同時為所有一、二年級在校學生提供助學金。(責任部門:省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8)推進文化惠民。繼續開展“送科普、送戲、送電影”下鄉活動,向47個財政轉移支付縣和黃茅老區每個鄉鎮送價值1萬元的科普圖書、4場戲,每個行政村送12場電影。新增農村有線電視用戶60萬戶。符合條件的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率達到80%。(責任部門:省文化廳、廣電局、文物局)
(9)積極解決城鄉居民出行和飲水安全問題。新辟公交線路100條,新增公交客運車輛1000輛,行政村客運班車通達率達95%以上。解決農村400萬人飲水安全問題,全面完成三年1200萬農村居民改水任務。(責任部門:省交通運輸廳、水利廳)
(10)深入實施脫貧攻堅工程。確保再脫貧100萬貧困人口,提高貧困地區自主發展能力。村級運轉經費村均最低保障標準提高到12萬元。(責任部門:省扶貧辦、財政廳)
48. 做好“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配合完成“十二五”規劃建議起草工作,編制上報“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組織開展省“十二五”專項規劃的立項申報、編制及銜接工作,指導各市縣編制“十二五”規劃。(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49. 著力深化政務公開。把推進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做到在縣級以上行政機關全覆蓋、所有行政權力事項全覆蓋、網上行政監察全覆蓋。全面完成縣(市、區)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實現省、市、縣三級聯網運行。(責任部門:省監察廳、法制辦、經濟和信息化委)
50. 加強廉政建設。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繼續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和“小金庫”等專項治理。各級行政機關因公出國人數在上年基礎上壓縮10%。各級行政機關一律不得新建(購置)辦公樓,不準建設培訓中心、賓館、招待所等樓堂館所。深入推進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其中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的比例不低于30%。(責任部門:省監察廳、發展改革委、外辦、審計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