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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婦女發展規劃(2011-2015年)和江蘇省兒童發展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1-11-14 15:02 字體:[ ]

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婦女發展規劃(2011-2015年)
和江蘇省兒童發展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
蘇政發〔2011〕163號  2011年11月14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現將《江蘇省婦女發展規劃(2011-2015年)》和《江蘇省兒童發展規劃(2011-201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婦女發展規劃(2011-2015年)

        婦女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力量,實行男女平等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保障婦女權益、促進婦女發展是各級人民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為推進“十二五”時期全省婦女事業發展,根據《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和《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江蘇省婦女發展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婦女規劃》)。
        一、“十一五”婦女發展規劃執行情況
        “十一五”期間,我省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認真執行保障婦女權益法律、法規,全面落實《江蘇省婦女發展規劃(2006-2010年)》,婦女發展各項目標得到較好實現,婦女事業發展取得顯著成績。
        ——婦女參與經濟活動及享有社會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婦女就業結構更趨合理,自主創業人數不斷增加。到2010年底,全省婦女從業人員占從業人員總數的47.48%;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女性比例46.57%;以女性為法人代表的企業、單位日益增多,從事計算機軟件、電子信息、通訊等高新技術行業的婦女明顯增加,在農林牧漁業中從業的女性占40.18%;全省女職工特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簽訂率由2005年的37.75%上升到93.6%;全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女性分別為686.16萬人、913.13萬人、517.31萬人、551.22萬人、489.88萬人,集體合同簽訂率和參保規模均位居全國前列。
        ——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能力明顯增強。新一屆江蘇全國人大女代表、全國政協女委員比例分別達到26.8%和21.3%,比上屆明顯提高;省人大常委會中的女性比例達到24.6%,比上屆提高8.5個百分點。到2010年底,13個省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共有女干部54人;105個縣(市、區)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共有女干部236人;市級機關處級正職女干部比例達到17.13%,新發展中共黨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47.81%,分別比2005年提高2.24個和7個百分點;基本實現了村黨支部、村委會中各有1名女委員,村婦代委主任100%進村兩委的目標。
        ——婦女科學文化素質顯著提高。到2010年底,全省婦女平均受教育年限達8.09年,達到發展中國家的先進水平。小學適齡女童入學率為99.96%,九年義務教育階段中的男女性別差異基本消除;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女生數比2005年增加了52.68%,占比達到49.14%。全省事業單位及公有經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女性占比達到49.02%,比2005年提高5.38個百分點;其中,女性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達到5.48萬人,比2005年增加了60.23%。“十一五”期間,我省有870位女性科研人員獲科技進步獎。參加農業實用技術和農民創業培訓的女性比例分別達到40%以上。
        ——婦女健康狀況和生活環境不斷改善。2010年,全省婦女平均預期壽命達到77.85歲;孕產婦死亡率由2005年的18.56/10萬下降至6.00/10萬;全省婦女的婦科疾病檢查率達到88.71%,比2005年提高了10.96個百分點。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3.04%,比2005年提高29.19個百分點;農村改水受益率、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8.80%和87.56%,婦女的健康生活環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婦女權益保障機制逐步健全。深入宣傳貫徹《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及時修訂《江蘇省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配套制定、完善涉及婦女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維護婦女權益的法規體系逐步健全。全省建立了受害婦女庇護所97個,婦女權益保障社會化工作機制逐步形成。婦女發展的法律環境、政策環境和宣傳輿論環境不斷優化。
但是,江蘇婦女發展與又好又快推進“兩個率先”的新形勢、與廣大婦女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求還不相適應。主要表現為: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在一些地方和部門貫徹落實不夠有力;婦女平等發展和權益保護的法規政策體系需要進一步健全;婦女就業中的性別歧視仍然存在,婦女平等占有經濟、社會資源尚未實現;基層女性參與決策和管理不夠,婦女參政議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區域之間、城鄉之間、群體之間的婦女發展不平衡狀況有待改善。
        二、“十二五”婦女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又好又快推進“兩個率先”的目標要求,牢牢把握廣大婦女的新期待,堅持全面發展、平等發展、協調發展和婦女參與原則,堅決執行《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江蘇省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認真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全面實施《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繼續把與婦女生存、保護和發展關系最為密切的就業、參政、教育科技、文化、健康、社會保障、法律和環境作為全省婦女發展的優先領域,著力保障婦女合法權益,著力優化婦女發展環境,著力推動婦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平等享有改革發展成果,著力提高婦女的社會地位和幸福指數,努力實現全省婦女全面發展、兩性平等和諧發展、婦女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
        (二)總體目標
        將社會性別意識納入法律體系和公共政策,保障婦女權益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完善。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和參與經濟建設得到新的發展,經濟地位明顯提升;平等參與決策和管理水平得到新的推進,參政水平和比例不斷提高;平等獲得受教育機會和文化資源躍上新的臺階,科學文化素質和參與能力持續增強;平等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取得新的進步,生命質量和健康水平繼續提高;平等擁有社會保障和發展環境得到新的改善,不同區域、不同群體和城鄉之間的婦女在收入水平、生活質量、教育文化、醫療服務、社會福利等方面的差距明顯縮小。到2015年,江蘇婦女發展總體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就業、參政、受教育、健康等方面的主要指標達到中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發展水平。
        三、“十二五”婦女發展的優先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婦女與經濟
        主要目標
        1. 全省女性從業人員占從業人員總數比例保持在47%以上,城鎮單位從業人員中女性比例達到45%以上;婦女在現代服務業、現代制造業中就業的比例不斷增加,在高新技術和新興產業領域中就業的比例不斷提高。
        2. 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勞動權利,消除就業性別歧視。提高女大學生就業率;新增婦女勞動力就業率達到90%以上;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女性比例控制在47%以內。
        3. 法人代表和企業家中的女性比例提高3-5個百分點。
        4. 技能勞動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高、中、初級技能勞動者中的女性比例達到35%以上。
        5. 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35%以上。
        6. 男女兩性非農就業率和收入差距縮小,女性非農就業率逐步提高。
        7. 確保農村婦女平等獲得和擁有對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分配權。
        8. 保障女職工和進城務工婦女的勞動安全,降低女性職業病發病率。已建立工會的企業女職工特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簽訂率逐年提高,鞏固率達到90%以上。
        9. 婦女絕對貧困現象全面消除,相對貧困問題逐步緩解。
        策略措施
        1. 加大婦女經濟權利的法制保障力度。制定和完善保障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平等享有勞動權利的地方法規政策,確保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和有效服務。嚴格執行保障女性享有平等的勞動就業與收益分配權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促進婦女就業和創業的各項政策措施。
        2. 健全婦女創業就業服務體系。在政府出資購買公益性崗位和培訓成果機制、培訓促進就業機制、創業就業激勵機制和失業預警機制中充分考慮婦女的特殊需求,提供必要的扶持。充分發揮稅費減免、就業服務補貼、小額擔保貸款等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效應,提高婦女創業能力和就業競爭力。
        3. 消除就業中的隱性性別歧視。除法律規定不適合女性的工種和崗位外,任何單位在錄用人員時不得以性別或變相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女性或提高女性錄用標準,不得在勞動合同中規定或以其他方式變相限制女性結婚、生育。加強對用人單位和職業中介機構的監督和指導,促進婦女公平就業。積極探索婦女生育價值社會補償辦法。
        4. 擴大婦女就業渠道。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積極發展吸納婦女勞動力能力強的服務業企業。推動婦女在新興產業和新興行業就業。著力提高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吸納婦女就業的能力,千方百計提升婦女就業比重。
        5. 促進女大學生充分就業。引導女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擇業就業觀,加強面向女大學生的就業指導、培訓和服務。完善女大學生自主創業扶持政策,開展女大學生自主創業培訓,促進幫扶女大學生創業。
        6. 幫助困難婦女實現就業創業。制定和實施針對困難群體婦女的就業援助政策,強化對就業困難婦女的就業援助。認真落實有關法律政策規定,支持幫助生育婦女重返工作崗位。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安置向大齡、殘疾等就業困難婦女傾斜。加強城鎮失業婦女、農村失地婦女和進城務工婦女技能培訓和就業創業引導。
        7. 全面落實男女同工同酬。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對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取得相同業績、實現同等價值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要支付同等的勞動報酬。縮小兩性收入差距,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逐步提高女職工工資水平。
        8. 提高農村婦女的經濟收入和非農就業率。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多渠道引導和扶持農村婦女向非農產業有序轉移。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現代高效農業和農產品深加工,組織農村婦女參與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組織,提高經營收益。支持金融機構、企業等與婦女組織合作,面向農村婦女開展金融服務、組織相關培訓,幫助農村婦女轉移就業、增收致富。
        9. 落實農村婦女土地承包經營的各項權益。完善保護農村婦女土地承包經營的相關政策,清理取消與法律相沖突的村規民約。建立健全資產承包租賃出讓、承包租賃合同管理等制度。保障農村婦女在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補償費分配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
        10. 保障女職工及進城務工婦女的職業衛生安全。廣泛開展針對婦女的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提高婦女特別是靈活就業婦女的自我保護意識。加強職業病危害的管理與監督,將女職工和進城務工婦女的特殊勞動保護作為勞動監察和勞動安全監督的重要內容。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禁忌勞動范圍的勞動,減少女職工職業病的發生。
        11. 保障女職工及進城務工婦女的特殊勞動權益。加強對女職工和進城務工婦女的勞動保護法律政策宣傳教育。規范企業用工行為,提高女職工勞動合同簽訂率,推進已建工會的企業嚴格簽訂女職工權益特殊保護專項合同。企業和用人單位健全和落實對女性用工的勞動保護措施。依法處理侵犯女職工和進城務工婦女勞動權益的案件。
        12. 加大婦女脫貧奔小康進程。制訂有利于扶持貧困婦女致富奔小康的政策措施,保障貧困婦女的資源供給。采取項目、資金、政策傾斜等方式,強化扶貧措施,幫助、支持城鄉貧困婦女提高收入水平。
        (二)婦女與決策和管理
        主要目標
        1. 各級黨代會代表中女性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女黨員占黨員總數的比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及人大、政協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2. 市、縣(市、區)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應至少各配備1名女干部,市、縣(市、區)人大、政協領導班子一般應配備女干部。
        3. 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干部,有條件的各配備1名以上女干部。
        4. 市廳級、縣處級、鄉鎮(街道)正職女領導干部占同級正職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力爭分別達到15%、15%和5%。
        5. 省、市、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工作部門,要保證一半以上的領導班子配備女干部,加強綜合、經濟、金融、政法、執法等部門女性領導干部的配備。
        6. 積極鼓勵和引導符合條件的女性報考公務員,逐步提高擔任鄉科級以上女干部的比例。
        7. 國有大中型企業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及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領導班子和中層管理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30%以上;80%左右的事業單位(含高校)領導班子中配備有1名女干部。
        8. 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中女代表比例逐步提高。
        9. 提高后備干部隊伍中的女性比例,市、縣(市、區)分別應當不少于15%和20%;黨政機關各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后備干部隊伍中,要有一定數量的女干部。
        10. 每年新發展黨員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35%左右。
        11. 村(社區)黨組織和村(社區)委會領導成員中至少各有1名女性委員,正副書記和正副主任中女性比例比上屆有明顯提高,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達到10%以上;村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達到30%以上,居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
        12. 婦聯組織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水平不斷提升。村(社區)婦代會主任進村(居)委會比例提高。
        策略措施
        1. 制定和完善促進婦女參與決策及管理的相關法規政策,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社區)委會中的女性比例及候選人中的女性比例做出明確規定。
        2. 為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制定培養選拔女干部專項規劃,規定各級領導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引導推動女性參政議政。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的性別平等意識以及對婦女在推進民主法治進程中重要作用的認識。
        3. 全面提高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能力及水平。把對女干部、女性管理人員、女性公務員的培訓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高等院校及有關部門的培訓計劃,保障女性平等接受培訓的機會。提高女干部交流、輪崗、掛職鍛煉比例,加大對基層女干部的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質和決策管理能力。
        4. 堅持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務員管理制度中的性別平等。在干部的選拔、使用以及公務員錄用等方面切實貫徹男女平等原則,建立完善有利于實現性別平等的選拔使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對公務員錄用、培訓、考核、獎勵、輪崗、提拔等各環節的性別平等監管和指標監測機制,保證婦女享有平等的競爭機會。
        5. 加大培養、選拔女干部力度。貫徹落實相關法規政策中關于女干部培養選拔和配備的要求,優先選拔使用女干部。通過培養、交流等形式,推動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門、關鍵崗位擔任主要領導職務。注重從基層、生產一線培養選拔女干部,逐步提高后備干部隊伍中女性的比例。
        6. 推動婦女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深化企業人事制度改革,通過組織推薦、公開招聘、民主選舉、競爭上崗等方式,使更多婦女進入企業的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
        7. 推動婦女廣泛參與基層民主管理。完善基層民主選舉制度,創新選舉辦法和運作模式,努力增加村(社區)黨組織和村(社區)委會成員中女性人數和所占比例。提倡把村(社區)婦代會主任提名為村(社區)委會成員候選人。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業職工代表大會女代表比例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8. 拓寬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渠道。在制定涉及公眾利益和婦女權益的重大方針政策時,充分聽取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和婦女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大力開展多種形式的婦女參政議政活動,為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提供機會。
        9. 充分發揮婦聯組織參與決策和管理的作用。重視暢通婦聯組織代表婦女參政議政的渠道。注重發揮婦聯在培養選拔女干部、推動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中的積極作用。把婦聯組織作為培養選拔優秀婦女干部的重要基地和渠道。
        10. 重視加強婦女人才隊伍建設。將女性人才培養納入中長期人才規劃,加強對女性黨政領導人才、女性經營管理人才和女性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注重增強女性人才的創新精神、人文素質和實踐能力,著力培養造就高素質女性人才隊伍。積極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女性人才庫,使其成為培養使用優秀女性人才的重要來源。
        (三)婦女與教育科技
        主要目標
        1. 在教育法規政策及規劃的制定、執行和評估中,落實性別平等原則。
        2. 社會性別觀念體現在各級、各類教育課程標準及教學過程中;高等院校女性學課程普及程度提高。
        3. 提高婦女高等教育大眾化水平,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50%。
        4. 女性接受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的比例提高。女性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年參與率達到60%以上。婦女獲得各類技術等級職稱、證書或資格證書的人數和比例逐年提高。
        5. 女性高中階段教育普及率達到95%以上。
        6. 女性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3年;新增女性勞動力人均受教育年限達15年以上。
        7. 完善針對殘疾婦女身心特點的職業教育和專業。
        8. 提高婦女參與科技創新比例。獲得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基金資助項目及獲得國家重點科技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稱號的女性比例、科技創新項目帶頭人中的女性數量及比例、科技成果評比獲獎人員中的女性數量及比例不斷提高。
        策略措施
        1. 完善體現性別平等原則的教育工作法規政策體系。在教育法規、政策和規劃的制定、修訂、執行與評估中,增加性別視角,切實將婦女教育的主要目標納入教育規劃、年度計劃和工作考核范圍一并落實。
        2. 加強對教育內容和教育過程的性別評估。建立健全體現兩性平等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建立對課程評價和教材的性別評估制度,在教育內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體現社會性別理念。在課程與教材相關的指導委員會等機構中增加具有性別意識的專家,在各級學校開設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或講座。
        3. 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會性別意識。加大對教育管理者社會性別理論的培訓力度,強化教育管理者的社會性別意識。在師資培訓計劃和師范類院校課程中增加性別平等內容,提高教師隊伍的性別敏感度。
        4. 改善教育管理者的性別結構。以立法或政策形式對教育決策和管理層的性別比例作出規定,提高各級、各類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決策和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
        5. 均衡中、高等教育學科領域學生的性別結構。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女生和殘疾女生給予資助,保障女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和個人生活困難輟學。鼓勵女學生全面發展,弱化性別因素對女學生專業選擇的影響。
        6. 提高婦女終身教育水平。建立完善面向各類婦女的大眾化、社會化的終身教育體系,為婦女提供多樣化的終身教育機會和資源。鼓勵婦女接受多形式的繼續教育,支持用人單位為從業婦女提供繼續教育的機會。提高婦女利用新型媒體接受現代遠程教育的能力。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童接受必要的職業教育和就業技能指導。
        7. 促進婦女參與社區教育。發展多樣化婦女社區教育模式,促進婦女提高綜合素質。整合、優化和運用各類社區教育資源,充分滿足婦女個性化的學習和發展需求。大力發展社區老年教育,為老年婦女提供便捷、適宜的學習條件。
        8. 積極開展資助貧困女生的助學工作。建立政府主導、學校聯動、社會參與的扶困助學機制,為困難婦女平等接受各類教育和培訓提供條件。充分發揮省兒童少年基金會等慈善組織的作用,深化各類社會助學活動,幫助貧困女學生完成學業。
        9. 保障婦女參與科技創新。完善政策激勵機制,加快建設有利于婦女參與技術創新、知識產權保護的制度。采取多種方式,鼓勵更多女性參與高科技領域的學習和研究,促進女科研人員與女企業管理者交流與合作。
        10. 加大女性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力度。探索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女性科技人才培養體系,著力培養婦女科技領軍人才。依托科技成果評比、產學研基地和重點實驗室、重大科研項目,聚集、培養女性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
        11. 加強婦女理論研究和高等學校女性學科建設。在社會科學研究基金和項目中增加社會性別和婦女發展相關的項目與課題,推動婦女理論研究。支持和鼓勵高等學校開設女性學專業或女性學課程,培養女性學專業人才。
        (四)婦女與文化
        主要目標
        1. 制定和落實具有社會性別意識的文化與傳媒政策。
        2. 完善傳媒、文化領域的性別平等監管機制。
        3. 縣以上主流媒體設立并辦好內容健康的女性欄目或專題節目,媒體決策和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達到30%以上。
        4. 縣以上黨校(行政學院)100%開設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教育課程。
        5. 每年創作出版100個以上婦女題材及適合婦女閱讀的優秀作品,其中,優秀婦女文學、影視精品20個以上。
        6. 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城鎮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村(社區)綜合文化室100%開設婦女活動場所;各級圖書館及農家書屋須配備一定數量的女性讀物。
        7. 開展基于社區的婚姻家庭教育和咨詢,鼓勵和引導婦女做和諧家庭建設的推動者。
        8. 推進家庭文化建設評比活動。“和諧文明家庭”、“平安家庭”戶逐年增加。省每2年舉辦一屆家庭文化藝術節。
        9. 加強對婦女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推動各類婦女文化隊伍、巾幗志愿者隊伍建設。
        10. 健全“三八”紅旗手(集體)和各類婦女先進人物評比表彰機制。省級每5年評比1次“三八”紅旗手標兵,每2年評比1次“江蘇省十大女杰”。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青年“五四”獎章及各行業先進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策略措施
        1. 在落實和完善文化產業發展的各項扶持政策中體現保障婦女發展原則。推動以促進性別平等和尊重婦女的文化創意、影視制作、出版發行、廣告印刷等文化作品發展,形成全社會尊重婦女的文化氛圍。5年中有一定數量題材的優秀出版物列入國家或省級重點出版物規劃,并力爭榮獲國家、地區或省級出版物獎。
        2. 積極制定促進兩性和諧發展的文化和傳媒政策。加強對傳媒的正面引導和管理,將社會性別意識納入傳媒培訓計劃,提高媒體決策和管理者及從業人員的社會性別意識。對文化和傳媒政策進行社會性別分析、評估,消除對婦女的偏見、歧視觀念和行為。加強主流媒體運用女性專欄宣傳先進性別文化和婦女發展成果。
        3. 建立文化和傳媒領域的性別平等監管機制。在傳媒監管中增加性別監測內容,吸納社會性別專家參與傳媒監測活動。遏制新聞傳媒的不良傳播對男女平等的負面效應。每年開展對文化和傳媒領域的性別平等監管和社會性別分析評估。支持和引導婦女組織參與傳媒監測網絡建設和機構發展。
        4. 強化文化市場的性別監管和輿論監督。堅決打擊、遏制淫穢出版物、影視作品、網站及色情演出活動,堅決制止色情、暴力等不健康文化的傳播,禁止在宣傳媒體、廣告和文藝作品中出現損害女性形象、污辱女性人格的作品。
        5. 保障婦女享有公共文化服務的權益。健全各級公共文化服務網絡和城市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文化活動室),為廣大婦女提供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務。城鎮社區及農村文化活動中心(活動室)設立婦女兒童之家,圖書室設立婦女讀書專欄(專柜)。
        6. 保障婦女共享文化發展成果。支持直接面向婦女的文化產品和服務,支持文化單位開展面向婦女的公益性文化活動。充分利用節慶活動以及民間文化資源,組織婦女開展歌詠、讀書、文藝演出、陳列展覽、書畫攝影比賽等活動。
        7. 提高婦女運用媒體獲取知識和信息的能力。為婦女接觸、學習和運用大眾媒體提供條件和機會。鼓勵民間機構和企業等運用各類信息通信技術,支持和促進農村貧困婦女、城鎮流動婦女及殘疾婦女等獲得使用媒體和通信傳播技術服務。
        8. 營造平等、和諧的家庭文化環境。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婦女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弘揚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鄰里團結、勤儉持家、扶貧濟困等傳統美德,倡導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和男女共同承擔家庭責任。引導婦女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廣泛參與科學家教實踐,推廣家庭教育成果。
        9. 發展面向家庭的社區公共文化服務。加強對婦女志愿者隊伍及各種女性文體組織的指導,推動婦女和家庭參與各種喜聞樂見的群眾文化創建活動。發展公共托幼服務,為嬰幼兒家庭提供多方位的社區兒童文化服務和支持。
        10. 組織評比、表彰、宣傳各級、各類先進女性典型。鞏固、深化評比表彰“三八”紅旗手、“三八”紅旗集體、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動。在各類先進典型評比時注重提高婦女的比例。擴大對各類優秀婦女典型的宣傳,引導婦女爭先創優、樹文明新風、促和諧發展。
        (五)婦女與健康
        主要目標
        1. 婦女在整個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婦女的人均預期壽命延長。
        2. 孕產婦死亡率穩定在10/10萬以下,逐步縮小城鄉差距,降低流動人口孕產婦死亡率。
        3. 孕產婦保健管理率達到95%以上,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到85%以上,孕產婦住院分娩率城市和農村均穩定在98%以上。
        4. 降低孕產婦中重度貧血患病率。
        5. 提高婦女心理健康知識和精神疾病預防知識知曉率。
        6. 以省轄市為單位,婦幼保健機構健全率達到95%以上。
        7. 確保婦女每2年享受1次婦女常見病檢查,婦女常見病定期篩查率城市和農村均達到85%以上。提高宮頸癌和乳腺癌的早診早治率。
        8. 婦女艾滋病及病毒新發感染與性病感染率逐步得到控制。
        9. 提高婦女生殖健康服務水平。以省轄市為單位,婚前醫學檢查率達到80%以上。
        10. 保障婦女享有避孕節育知情選擇權,減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產率。
        11. 婦女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比例提高。城鄉體育健身設施實現全覆蓋,國民體質測定網絡覆蓋率達到100%;社區(居委會)和行政村普遍建有晨(晚)練健身點,每萬人擁有晨(晚)練健身點5個以上。
        策略措施
        1. 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建設。健全市、縣(市、區)婦幼保健機構網絡,堅持婦幼保健機構的公益性質,加強婦幼保健機構服務能力建設。加快婦幼衛生人才培養,加強婦幼保健機構人員配備。嚴格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準入管理和日常監管,從事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和人員持證執業率均達到100%。規范婚前醫學檢查、產前診斷(篩查)、助產技術等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加強農村婦幼保健機構建設,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開展婦幼衛生服務。
        2. 逐步加大對婦幼衛生的投入。落實婦幼保健工作及婦幼保健機構建設投入政策,重視改善農村和經濟薄弱地區婦幼衛生基礎設施及服務資源短缺狀況。加大婦幼保健科研投入力度,組織實施婦幼保健科技重大專項,重視對婦女重大疾病防治技術和婦幼保健適宜技術的研究與引進,加快婦幼保健適宜技術面向城鄉基層的推廣應用。
        3. 加強婦女健康相關科學技術研究。充分依靠科技進步,統籌和優化科技資源配置,多部門合作加強對婦女健康主要影響因素及干預措施等的研究。鼓勵自主創新,促進成果轉化,推廣促進婦女健康的新技術和適宜技術。
        4. 保障孕產婦安全分娩。加強基層產科建設和人員培訓,提高產科服務質量和孕產婦醫療保健水平。加強圍產保健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孕產婦醫療急救網絡,加強孕產婦危重癥篩查和分級管理。繼續執行和落實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財政補助政策,建立城鎮未從業婦女住院分娩財政補助制度。將參保農村婦女和城鎮未從業婦女住院分娩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分別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為孕產婦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導和健康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識,幫助其科學選擇分娩方式,控制剖宮產率。
        5. 加大婦科病的普查普治力度。積極鼓勵農村婦女、城鎮未從業婦女每2年接受1次婦科病普查,加大婦女“兩癌”檢查專項資金投入,擴大婦女“兩癌”檢查覆蓋范圍。將參保農村婦女、城鎮未從業婦女婦科疾病符合規定的治療費用,分別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加強對婦女常見病預防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加強基層婦幼衛生人員和計劃生育服務提供者的衛生保健專業知識及服務能力培訓。提高醫療保健機構宮頸癌、乳腺癌診治能力,對貧困、重癥患者治療按規定給予補助。
        6. 加強育齡婦女生殖健康服務。針對婦女生理特點,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識,提高婦女自我保健意識和能力。提供規范的青春期、育齡期、孕產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婦女生殖保健服務,有針對性解決婦女特殊生理時期的健康問題。推行避孕節育的知情選擇,提供避孕節育優質服務,提高男性采用避孕方法的比重,預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產。堅決制止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行為,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調納入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大監管力度。
        7. 采取有效措施推進婚檢工作。開展免費婚檢“一條龍”、“一站式”服務,力爭2015年前全省實現全覆蓋。加強婚檢知識宣傳,規范婚檢服務項目,多部門合作,為提高生命健康質量提供便捷服務。
        8. 加強婦女心理衛生保健工作。建立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的婦女精神衛生防治服務網絡,尤其重視對農村婦女的心理衛生保健工作。加強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和醫療保健機構人員精神衛生知識培訓。開展婦女產后抑郁癥預防、早期發現及干預。100%的“婦女兒童之家”設立心理咨詢、情感調適、心理疏導室,加強針對婦女不同時期生理和心理特點的心理知識宣傳普及,積極開展婦女心理咨詢、輔導和危機干預,提高不同年齡、不同群體婦女的生理、心理素質和社會適應能力。
        9. 提高婦女營養水平。大力開展健康和營養知識的宣傳普及和教育,提倡科學、合理的膳食結構和習慣。為孕前、孕產期和哺乳期婦女等重點人群提供有針對性的營養指導與干預。預防和治療孕產婦貧血。加強對營養強化食品生產和流通的監管。
        10. 引導和鼓勵婦女參加體育鍛煉。加強對婦女體育健身活動的科學指導,提高婦女健身意識。積極發展城鄉社區婦女健身體育設施,鼓勵引導婦女參與全民健身運動。加強對老年婦女、殘疾婦女體育活動的指導和服務,提高婦女健康水平。
        11. 預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的傳播及婦女涉毒。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機制,推廣有效干預措施。加強針對婦女重點人群的防艾和禁毒知識宣傳,強化對娛樂場所的監管,嚴厲打擊吸毒、嫖娼等社會丑惡現象,有效控制傳染途徑。將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嬰傳播阻斷納入婦幼保健日常工作,強化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綜合服務,孕產婦艾滋病和梅毒檢測率分別達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產婦及所生兒童采取預防母嬰傳播干預措施比例均達到90%以上。
        12. 加強流動婦女的衛生保健工作。將流動婦女衛生保健服務納入城鄉衛生保健工作內容,保障流動婦女享有與戶籍所在地婦女同等的衛生保健服務。加強流動孕產婦保健管理,保證流動人口中的貧困孕產婦得到救助。
        (六)婦女與社會保障
        主要目標
        1. 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實現婦女人人享有基本社會保障,鼓勵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婦女廣泛參加各類社會保險。
        2. 建立健全城鄉居民生育保障制度,生育保險覆蓋所有用人單位,婦女生育保障水平穩步提高。
        3.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城鄉婦女,醫療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城鎮婦女的基本醫療保險、農村婦女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率均達到95%以上。
        4. 建立健全老年婦女社會服務體系,提高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婦女參保率,以城鄉社區為單位的養老服務覆蓋率達到90%以上。
        5. 婦女參加失業保險的人數增加,失業保險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標準的貧困婦女應保盡保。
        6. 有勞動關系的女性勞動者全部參加工傷保險。
        7. 健全保障殘疾婦女的政策機制和服務體系,提高殘疾婦女的就業援助、醫療康復和生活保障水平。
        8. 將符合條件的特困婦女、貧困單親母親納入醫療、教育、住房、司法等救助體系。
        策略措施
        1. 加強婦女社會保障法制建設。在制定完善有關社會保障的法律政策中充分體現保障婦女特殊需求和合法權益,為婦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以及社會救助提供一系列法律政策保障。
        2. 完善覆蓋城鄉婦女的生育保障制度。以生育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為基礎,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將所有城鄉婦女納入生育保障制度范圍。建立健全城鎮未從業婦女和農村婦女生育保障的政府補償機制。完善生育保險制度,將所有用人單位納入生育保險,用人單位依法參加生育保險,并及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
        3. 完善覆蓋城鄉婦女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針對城鄉婦女基本醫療保障需求,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逐步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政府補助標準。將參保婦女的婦科常見病、多發病的門診醫療費納入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將城鎮未從業婦女和農村婦女符合規定的產前檢查費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
        4. 保障老年婦女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健全和完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大力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不斷提高城鎮婦女養老保險覆蓋率。健全養老社會服務體系,發展公益性社區養老機構,加強養老服務隊伍的專業化建設,提高社區的養老照護能力和服務水平。
        5. 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繼續擴大失業保險覆蓋范圍,切實保障女性失業者的失業保險合法權益。
        6. 保障女性勞動者的工傷保險合法權益。擴大工傷保險覆蓋范圍,加大執法力度,確保各項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
        7. 完善城鄉婦女社會救助制度。建立與經濟增長和物價水平相適應的社會救助標準調整機制,切實落實各項救助政策,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婦女提供生活、醫療等救助。支持和規范各類社會組織和公民開展面向婦女的社會救助,鼓勵慈善基金組織設立困難婦女專項救助基金。
        8. 制定和完善保障流動婦女進城務工的制度和政策。逐步消除對進城務工婦女的體制性障礙,探索建立保障進城務工婦女體面就業和城鎮落戶等制度。建立統一開放、相互銜接的社保體系,逐步實現進城務工婦女社保賬戶全省轉移與接續,并逐步將女農民工的住房納入保障范圍。
        9. 為貧困婦女、殘疾婦女提供社會保障。對有特殊困難的貧困母親給予法律、行政、物質的支持和精神撫慰。為重度和貧困殘疾婦女參加社會保險提供保費補貼。多渠道保障殘疾婦女的基本生活,為殘疾婦女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務。加強面向殘疾婦女的康復服務,建立健全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市、縣(市)普遍建立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開展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區培育活動,推進殘疾婦女社區康復。健全完善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推進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建設,實現殘疾婦女殘有所托。
        (七)婦女與法律
        主要目標
        1. 健全完善促進男女平等的法規政策體系,推動保障婦女權益的專門立法和政策制定。制訂出臺《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等法規政策。
        2. 建立并完善法規政策中的性別平等審查機制。加強對保障婦女權益的執法檢查。
        3. 預防和嚴厲打擊強奸、拐賣婦女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等嚴重侵害婦女人身權利的犯罪行為。
        4. 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嚴厲打擊虐待、殘害婦女等違法犯罪行為。
        5. 保障婦女的財產權益,特別是在婚姻家庭和住房、土地收益分配中的權益。
        6. 降低女性犯罪和重新犯罪率。重點控制涉黃、涉賭、涉毒、涉拐案件中女性犯罪的比例。
        7. 保障婦女依法獲得法律救濟。對符合條件并提出申請的女性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比例達到100%。
        策略措施
        1. 不斷完善保障婦女權益的法規政策體系。針對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勞動和社會保障及家庭中平等權利保護需求,及時制定完善相關的法規政策。
        2. 加強對法規政策中違反男女平等原則內容的審查。在政府部門建立性別平等審查評估機制,政策咨詢聽取性別平等專家的專門建議、意見。對現行法律政策中違反性別平等原則的條款和內容進行清理。
        3. 保障婦女有序參與立法和政策制定。拓展婦聯組織和其他婦女組織參與立法的途徑,在制定、修改保障婦女權益的相關法規、規章和政策時,廣泛聽取婦女意見和建議;引導和鼓勵婦女通過多種途徑參與立法和政策制定,發表意見和建議。
        4. 加大對保障婦女權益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力度。支持和配合各級人大開展對保障婦女權益的執法檢查,督促各方面落實保障婦女權益法律、法規。
        5. 廣泛深入開展婦女權益法制宣傳教育。把保護婦女合法權益法律、法規的宣傳納入全省法制宣傳教育的總體規劃,進一步深入開展面向公務員、企業經營管理者和司法執法人員及農村基層干部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及家庭成員維護婦女權益的意識,提升婦女法律素質和依法維權能力。
        6. 加強保障婦女權益工作者隊伍建設。提高公安、檢察、法院工作者和律師、人民陪審員、特邀檢察員、特邀調解員中的女性比例。提高立法、司法、執法者的社會性別意識,將社會性別理論納入立法、司法、執法部門常規培訓課程。強化對維護婦女權益專兼職人員的培訓,鼓勵民主黨派及無黨派中有法律專業背景或法律工作經驗的女性參與維護婦女權益工作。
        7. 嚴厲打擊侵害婦女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大打擊拐賣婦女的力度,提高全社會的反拐意識和婦女的防范意識。堅決懲治強奸、拐賣、搶劫、販毒、組織賣淫等違法犯罪行為,有效預防并遏制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加大對侵害婦女權益的大案要案查處力度。
        8. 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進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立法和政策制定。完善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多部門合作機制以及預防、制止、救助一體化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市、縣(市、區)婦女投訴中心、傷情鑒定中心和救助中心、受害婦女庇護場所,為遭受家庭暴力及處在危急困難狀態的婦女提供切實有效的救助。
        9. 有效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制定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法規政策,加大對性騷擾行為的打擊力度。用人單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場所的性騷擾。
        10. 維護婚姻家庭關系中的婦女財產權益。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在審理婚姻家庭和繼承案件中,體現性別平等;在離婚案件審理中,考慮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婦女在照顧家庭上投入的勞動、婦女離婚后的生存發展以及撫養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實現公平補償。
        11. 維護農村婦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權益。貫徹落實相關法規政策,保障農村婦女依法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鄉(鎮)人民政府對報送其備案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發現有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含有歧視婦女或損害婦女合法權益內容的,應及時予以糾正。
        12. 依法為婦女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為經濟困難或因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救助的婦女提供司法救助,實行訴訟費的緩交、減交或免交。完善婦女法律援助工作機制,加大對婦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維權熱線的扶持與資助,鼓勵符合條件的婦女請求法律援助并為其提供便利。擴大法律援助范圍,鼓勵和支持法律服務機構、社會組織、事業單位等為婦女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務和援助。
        (八)婦女與環境
        主要目標
        1. 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進一步落實,形成兩性平等、和諧的家庭和社會環境。
        2. 環境污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程度明顯降低。
        3. 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0%,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提高到100%。
        4. 農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90%,安全飲水普及率提高到80%。
        5. 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與實際需求相適應;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
        6. 100%的市、縣(市)和90%以上的鄉鎮建成婦女兒童活動中心;100%的村(社區)建成“婦女兒童之家”。
        7. 加快建設老年大學(學校)、老年活動中心和老年公寓、托老站等場所,滿足老年女性晚年生活需要。
        8. 提高婦女預防和應對災害風險的能力,滿足婦女在減災中的特殊需求。
        9. 低碳家庭、綠色家庭建成率提高。
        10. 婦女用化妝品、衛生用品的抽查合格率達到90%以上。
        策略措施
        1. 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力度。廣泛開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社會宣傳,加強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理論研究,增強全社會尤其是決策者的性別平等意識。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宣傳培訓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的教學計劃和各級干部的培訓規劃。
        2. 發揮婦女在建設低碳家庭環境中的作用。開展以家庭節能減排和低碳生活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及示范傳授活動,倡導并踐行文明、健康、科學、綠色消費的生活方式。開展低碳家庭、綠色家庭創建和評比活動。引導婦女加強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
        3. 減少環境污染對婦女的危害。完善環境監測和健康監測數據庫,從性別視角分析環境污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提高婦女就業比例高的工業企業的清潔生產水平,減少生產過程中污染物排放對婦女健康的危害。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加大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婦女健康的保護力度。
        4. 組織動員婦女積極參與環境保護。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宣傳教育等手段,促進婦女主動參與節能減排,積極開展環境保護婦女聯合行動,增強婦女的生態文明意識和參與環境保護的能力。
        5. 加強對婦女常用保健品、化妝品和衛生用品的質量檢測與衛生監督。省、市、縣(市、區)每年突出重點至少組織1次專項質量監督檢查,并加強平時的抽查。
        6. 改善農村婦女的生存和發展環境。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保障體系,強化水源保護、水污染防治、水質監測、飲用水安全監管和社會化服務。提高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程度。將改廁納入新農村建設規劃,提高農村改廁的經濟、社會、環境和衛生效益。
        7. 推動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與實際需求相適應。場館、商場等公共場所的建設規劃中,充分考慮婦女的生理特點,確定合理的男女廁位比例。
        8. 在減災工作中體現性別意識。提高婦女預防和應對氣候變化及災情的能力。加強對婦女開展各種預防和應對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中的環境應對知識宣傳培訓,增強婦女應對突發事件的意識和技能。根據婦女特殊需求,在減災工作中對婦女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務。加強對災區婦女的生產自救和就業指導,吸收婦女參與防災救災相關工作。
        四、“十二五”婦女發展的重點項目
        (一)女性素質提升工程。實施“千名高層次女性人才培訓計劃”,并納入江蘇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的實施工作中,每年培訓高層次女性黨政領導人才、經營管理人才、社會工作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等1000名。建立完善女性人才庫、項目庫、需求庫,搭建女性產學研聯合的平臺。把女干部培訓納入干部培訓總體計劃,提供政策、資金支撐。把婦女勞動力技能培訓納入就業創業扶持培訓中,確保各類勞動者素質和能力培訓中女性達到40%以上。發展女性職業教育,整合金陵女子學院、江蘇省婦女干部學校等資源,積極發展具有女性教育特色的江蘇女子大學。
        (二)女性健康保障工程。依托城鄉社區“婦女兒童之家”設立婦女心理咨詢室,為婦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務。各級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專項資金投入,擴大宮頸癌、乳腺癌檢查覆蓋范圍,確保將參保婦女的婦科疾病診療費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擴大農村婦女和城鎮未從業婦女的“兩癌”檢查的覆蓋面,力爭2015年全省實現全覆蓋。多部門合作促進免費婚檢全覆蓋;對重點女性人群加強預防性病、艾滋病的宣傳教育;推動婦女廣泛參加群眾性健身運動,不斷提高婦女的健康素質和平均預期壽命。
        (三)家政服務實訓基地建設工程。落實推進家政服務業發展戰略,進一步做強“好蘇嫂”家政服務品牌。依托省級家庭服務指導中心,加強“好蘇嫂”家庭服務信息平臺建設。各省轄市和90%的縣(市)建成融培訓、指導、實訓、鑒定、中介、管理為一體的家庭服務示范基地。到2015年,市、縣(市)發展“好蘇嫂”家庭服務連鎖門店100家,培植樹立家庭服務先進典型5000名,培育家庭服務員5萬名。
        (四)單親特困母親幫扶工程。實施“單親特困母親救助行動”,運用多種資源,對單親特困母親的重大疾病、子女就學、住房、生活困難、失業再就業等給予扶持幫助。以縣(市、區)為單位建立“單親特困母親”信息庫,針對單親貧困母親需求提供政策、資金、信息、崗位及健康保健、子女教育等多種服務,可從實際出發給予適當補助。組織結對幫扶、專題培訓和救助行動等,指導和促進單親貧困母親共享發展成果、共創美好生活。
        (五)老年婦女關愛工程。所有鄉鎮(街道)均建有與老齡人口相匹配的老年服務設施。省、市、縣(市、區)依托婦女兒童活動中心或老年公寓建立老年婦女會所,開設老年婦女心理咨詢、專題講座、維權熱線。建立健全以老年婦女經濟保障、醫療保障、贍養、婚姻家庭生活、遺產繼承為主要內容的老年婦女權益保護長效機制。
        (六)婦女權益保障工程。加強省婦女法律幫助中心建設。運用和拓展現代化手段,將“12338”維權熱線向鄉、鎮、村、居延伸,有效維護婦女權益。
        (七)男女平等宣教中心建設工程。大力開發促進婦女發展和兩性平等的文化產品。建立“江蘇婦女e天地”網絡平臺,健全化解婦女矛盾、疏導婦女情緒的心理咨詢平臺。履行宣教中心職能,深入開展婦女平等發展的社會宣傳、公眾教育培訓、理論與實踐課題研究。
        (八)婦女兒童陣地建設工程。進一步完善市、縣(市、區)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的管理、設施和服務,充分發揮其作用。全省90%的鄉鎮均單獨或依托多種資源建成1處集文化娛樂、權益維護、心理咨詢、生活指導、體育健身及兒童課外閱讀、實踐體驗、數字化服務于一體的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全省以村(居)和社區為單位,普遍建立具有一定的活動設施和服務條件的“婦女兒童之家”。
        五、“十二五”婦女發展規劃的組織實施和監測評估
        (一)組織實施
        1.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婦女規劃》的組織實施,政府各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社會團體結合各自職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承擔落實規劃中相應的目標任務。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具體負責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
        2. 依法履職,分級落實。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婦女發展規劃,并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統一部署,統籌安排,同步實施,同步推動。政府常務會議每年至少聽取1次婦女工作專題匯報。《婦女規劃》實施情況要列入每年政府工作報告。各相關部門、機構、社會團體結合各自職責,按照任務分解,制定本部門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并逐年進行實施情況的自我評估和監測。
        3. 完善機制,優化環境。建立由政府主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實施規劃工作機制,推進規劃目標的全面落實。進一步建立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把制定和實施婦女發展規劃納入政府主要負責人及分管負責人的考核評價體系,納入相關部門、機構及社會團體的目標管理和考核體系。堅持領導責任簽約、年度報告工作、考核排序公布等制度,堅持項目運作、示范帶動、結對幫扶、督查指導,不斷完善法規政策保障機制,優化實施規劃的法規政策環境。
        4. 保障經費,強化機構。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婦女事業發展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并適應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婦女事業發展的需要,逐步加大投入。對婦女規劃重點、難點實事項目要予以重點保障。加強省、市、縣(市、區)婦兒工委辦公室能力建設,確保人員編制到位,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專款專用。
        5. 宣傳培訓,廣泛動員。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級領導干部、婦女工作者、廣大婦女和全社會廣泛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婦女規劃》的目標、任務,宣傳實施規劃的典型經驗和成效。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班,增強政府及各有關部門、機構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與能力。廣泛動員組織婦女參與規劃的實施,注重發揮婦女的積極作用,提高參與意識和能力,共同推進實現婦女自身的進步與發展。
        (二)監測評估
        1. 強化工作機構和職責。省、市、縣(市、區)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同級婦兒工委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負責組織領導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和監測評估報告,監督規劃執行情況,根據評估結果研究提出相應對策。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負責,承擔規劃目標任務的統計和業務人員組成,負責制定監測統計指標體系,開發分性別統計軟件,落實分性別統計年度報表,建立分性別統計數據庫,收集、整理、分析數據和信息,撰寫并提交監測報告等。評估組由政府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相關部門業務人員及專家組成。評估組負責評估工作的指導和人員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年度評估和中期、終期評估工作,撰寫并提交評估報告等。
        2. 建立監測和評估制度。各級人民政府和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應將規劃監測統計及分性別統計工作列入本地區、本系統年度常規統計制度,納入各種專項統計調查,及時準確反映婦女發展的狀況和變化。規范并完善分性別統計,建立并完善省、市、縣三級分性別統計數據庫,逐步實現分性別統計數據資源共享,分性別數據收集、交流、反饋和發布制度化。堅持對省轄市和示范縣實施規劃重點目標完成情況開展年度監測、考核發布制度,促進采取有效干預措施。
        3. 堅持定期評審和督導。政府有關部門、機構、團體及下一級政府婦兒工委,每年向上一級婦兒工委和統計局報送實施《婦女規劃》的年度統計報表及監測評估報告。各級有關部門按要求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向婦兒工委提交年度實施規劃工作報告。各級監測組、評估組每年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監測報告和評估報告。各級婦兒工委分別向上一級政府婦兒工委提交評估報告。省、市、縣(市、區)婦兒工委不定期組織對實施規劃情況進行專題督查。全省在2013年進行中期評估,2016年進行終期評審。


江蘇省兒童發展規劃(2011-2015年)

        兒童是人類的未來和希望,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資源。兒童發展是經濟社會發展與文明進步的重要組成部分,促進兒童發展,對于全面提高中華民族素質,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為了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充分滿足兒童發展需要,有效發揮兒童潛能,加快發展兒童事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江蘇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落實《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的目標任務及要求,制定《江蘇省兒童發展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兒童規劃》)。
        一、“十一五”兒童發展規劃執行情況
        “十一五”期間,我省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實施《江蘇省兒童發展規劃(2006-2010年)》,兒童工作法制化、科學化水平不斷提高,兒童權利得到進一步保護,兒童發展取得顯著成績。截至2010年,我省兒童規劃目標順利完成,體現兒童發展水平的多項指標名列全國前位,一些指標達到了世界中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水平。
        ——兒童生命質量明顯提升。全省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為4.04‰和5.44‰,比2005年分別下降了39.6%和36.5%;兒童“四苗”接種率和7歲以下兒童保健管理率分別達到99.02%和97.86%;5歲以下兒童中、重度營養不良患病率和低出生體重發生率一直低于2%,新生兒出生缺陷率為4.46‰。體現兒童生命質量和健康水平的多項指標達到世界發達國家水平。
        ——兒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續提高。全省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5.60%,比2005年提高了17.4個百分點;小學學齡兒童入學率達到99.96%,初中升學率達到97.5%,男女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差異已基本消除;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96%,比2005年提高了25個百分點。全省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96%以上;適齡流動兒童入學率達到99.8%,其中80%以上進入公辦中小學就讀。
        ——兒童生存發展環境不斷優化。全省13個省轄市和95%的縣(市)建成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建有27個獨立的少兒圖書館、232所兒童快樂家園;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3.04%,比2005年提高29.19個百分點;農村改水受益率、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8.80%和87.56%,兒童的生活環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兒童權利保護工作逐漸加強。修訂或制定了《江蘇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江蘇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規,保護兒童權益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完善。全省建立兒童救助保護中心17個,兒童福利機構10個,孤兒、貧困家庭兒童、殘疾兒童、流浪兒童、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等弱勢群體兒童得到更多的關懷和救助。各級人民法院建成少年法庭101個,判決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占同期犯罪人數比例由2005年的12.12%下降到2010年的6.69%。
        受社會、經濟、文化等因素的影響,我省兒童發展及權利保護仍然面臨著諸多問題和挑戰。全社會兒童優先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兒童發展的法制、政策、文化環境有待進一步優化,兒童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貧困、流動兒童的就醫、就學和居住條件有待進一步改善,村(社區)面向兒童的活動設施有待進一步完善;兒童事業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還不相適應,城鄉、區域、群體之間兒童發展的不平衡現象依然存在,預防兒童犯罪和保護兒童權利工作需要加強,不利于兒童健康成長的消極因素亟待解決。促進江蘇兒童全面發展,實現兒童事業與經濟社會事業同步協調發展,是一項緊迫而又重要的任務。
        二、“十二五”兒童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兒童優先、兒童利益最大化、兒童平等發展、兒童參與的原則,全面落實《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依法保護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全面推進衛生保健、教育科技、法律保障和社會福利普惠兒童,縮小兒童發展的城鄉、區域差距,提升兒童福利水平,提高兒童整體素質,實現兒童全面發展,促進兒童事業科學發展、優先發展、率先發展、與經濟社會事業同步協調發展。
        (二)總體目標
        促進兒童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為推進江蘇“兩個率先”培養接班人和建設者。健全覆蓋城鄉兒童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保健服務體系,提高兒童健康水平和生命質量;進一步提高公共教育服務水平,保障兒童享有更高質量、更加公平、更為多樣的教育;發展兒童文化藝術事業,滿足兒童精神生活與安全成長的需求;建立更加完善的兒童法規政策保護體系,依法保護兒童合法權益;建立適度普惠的兒童福利體系,擴大兒童福利范圍;提高兒童工作社會化服務水平,創建兒童友好型社會環境。推動江蘇兒童發展繼續走在全國前列,兒童發展重點指標接近或達到世界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平均水平。
        三、“十二五”兒童發展優先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兒童與健康
        主要目標
        1. 出生缺陷發生率穩定在8‰以下。嚴重多發致殘的出生缺陷發生率逐步下降。
        2. 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穩定在6‰、10‰以下;降低流動人口中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3. 以省轄市為單位婦幼保健機構健全率達到95%以上。
        4. 低出生體重發生率控制在3%以下。
        5. 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接種率以鄉(鎮)為單位達到95%以上。
        6.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合格率達到95%以上。
        7. 控制兒童常見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結核病、乙肝等重大傳染性疾病。
        8. 0-6個月嬰兒純母乳喂養率達到50%以上。
        9. 提高適齡兒童的性與生殖健康知識普及率;降低兒童心理行為問題發生率和兒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10. 7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達到80%以上。
        11. 新生兒破傷風發病率以縣為單位降低到1‰以下。
        12. 減少兒童傷害所致死亡和殘疾,18歲以下兒童傷害死亡率以2010年為基數下降1/6。
        13. 5歲以下兒童貧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學生貧血患病率以2010年為基數下降1/3。
        14. 5歲以下兒童生長遲緩率控制在7%以下,低體重率降低到5%以下。
        15. 中小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合格率達到85%以上。控制中小學生視力不良、齲齒、超重/肥胖、營養不良發生率。
        策略措施
        1. 加大對婦幼衛生經費投入,并隨著經濟發展逐步增加。促進改善農村及經濟薄弱地區婦幼衛生基礎設施和服務資源短缺狀況。
        2. 健全婦幼保健機構網絡。加強省、市、縣(市、區)婦幼保健機構建設和規范管理。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開展婦幼衛生服務,為降低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提供保障。鞏固和發展愛嬰醫院創建成果,不斷推進各級醫療保健機構產科和新生兒科標準化建設及規范化管理。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和縣級以上婦幼保健院設置兒科,增加兒童醫院數量,規范新生兒病室建設。加強兒童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兒童衛生服務能力。
        3. 依法實施婦幼保健行業管理。加強對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監管和服務機構、人員以及項目的準入管理,規范執業行為,全面實行持證上崗制度,杜絕無證執業和超范圍執業現象,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4. 加強兒童保健管理和服務。推進兒童醫療保健科室標準化建設,開展新生兒保健、生長發育監測、喂養與營養指導、早期綜合發展、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與指導、免疫規劃、常見疾病防治、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等保健服務。為0-6歲兒童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的兒童保健服務。將流動兒童納入流入地社區兒童保健管理體系。加強對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5. 加強兒童疾病防治。認真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加強疫苗冷鏈系統建設和維護,規范預防接種行為。推進兒童健康相關科學技術研究,促進成果轉化,推廣適宜技術,降低新生兒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臟病等的死亡率。以城鄉社區為重點,普及兒童健康基本知識。規范兒科診療行為,鼓勵兒童專用藥品研發,完善兒童用藥目錄。將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及先天梅毒綜合服務納入婦幼保健常規工作,孕產婦艾滋病和梅毒檢測率分別達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產婦及所生兒童采取預防母嬰傳播干預措施比例均達到90%以上。
        6. 完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改進服務模式,提高婚前醫學檢查率。建立健全產前診斷網絡,規范產前診斷、新生兒疾病篩查等技術服務,提高孕期出生缺陷發現率。提高新生兒疾病篩查率,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癥及新生兒苯丙酮尿癥等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新生兒聽力篩查率均達到90%以上,提高確診病例治療率和康復率。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識宣傳力度,提高目標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識知曉率。
        7. 預防和控制兒童傷害。制定并實施多部門合作的兒童傷害綜合干預行動計劃,建立并完善兒童傷害監測系統和報告制度。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和災害避險教育,加大執法監管力度,防止兒童傷害事故發生。將預防傷害的常識融入到日常教學和生活中,提高兒童自護、自救、防災能力。強化家長、教師、兒童工作者以及成年公民在預防兒童傷害中的責任。為受災兒童提供及時有效的醫療、生活、教育、游戲、娛樂、心理康復等方面的救助服務。
        8. 改善兒童身體健康狀況。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培養學生良好的體育鍛煉習慣。建立和完善中小學生每年進行一次的健康體檢與體質健康監測制度,實施《江蘇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行動計劃》,加強學生體質健康工作。學校保證中小學生每天至少一小時的體育鍛煉時間。加強兒童體育鍛煉和用眼衛生指導。控制中小學生超重率、肥胖率和近視發生率。加強社區兒童體育活動設施的配套建設,為兒童提供免費的課外活動場所。
        9. 改善兒童營養。完善和落實支持母乳喂養的相關政策,積極推行母乳喂養。加強兒童膳食指導,普及輔食添加相關知識。繼續推行中小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實施政府補貼開展中小學生營養午餐改善工作。提高農村寄宿制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伙食補貼標準。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識宣傳普及力度,提高合格碘鹽食用率。
        10. 構建兒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務網絡。學校開設心理健康課程,設立心理咨詢室,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提高教師有效實施心理疏導和心理救助的能力。兒童醫院、精神專科醫院和有條件的婦幼保健機構設立兒童心理科(門診),配備專科醫師。
11. 加強兒童生殖健康服務。將性與生殖健康教育納入義務教育課程體系,幫助兒童掌握全面的知識。增加社區性與生殖健康服務機構數量,滿足兒童咨詢、治療與服務的需求。
        12. 加強兒童健康指導。繼續開展多種形式的兒童心理健康、青春期和生殖健康、禁煙、禁毒、防病、防污染等教育,幫助兒童形成正確的健康觀念和生活方式。嚴禁向兒童出售煙酒,預防和控制兒童吸煙、吸毒和酗酒。
        (二)兒童與教育科技
        主要目標
        1. 提高0-3歲嬰幼兒及其家庭接受早期教育指導率,促進兒童早期綜合發展。
        2. 基本普及學前三年幼兒教育。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6%以上;增加公辦幼兒園數量,鄉鎮中心幼兒園全部建成公辦省級優質幼兒園,全省省級優質幼兒園比例達到70%。
        3. 積極推進普及15年基礎教育。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9%以上;適齡女童和適齡流動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鞏固率均達到99%以上;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率、鞏固率均達到96%以上。
        4. 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96%以上;全省95%的普通高中達到優質高中標準。
        5. 擴大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的規模,提升辦學質量。
        6. 全面開展信息技術教育、科普知識教育和性別平等教育。
        7. 保障所有兒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資源,縮小城鄉差距、區域差距、校際差距。
        8. 教育質量和效益不斷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能力全面提升。
        9. 95%的城鎮社區和85%的行政村建立家長學校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點。中小學及幼兒園的兒童家長年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率達到98%。
        10. 所有符合免費開放條件的科技場館(設施)全部向兒童免費開放,提高兒童受益率。
        策略措施
        1. 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進一步增加政府對基礎教育的投入,做到三個高于:即確保財政教育撥款增長明顯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全省財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預算支出的比例高于中央核定的比例;努力促進全社會教育投入增長比例高于全省地區生產總值增長比例。進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的體制,促進幼兒園和中小學教育資源更好地滿足服務兒童的需要。
        2. 推進不同群體兒童享有均等化公共教育服務。堅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則,加快建立城鄉一體化的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機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公共教育資源向經濟薄弱地區、農村地區、薄弱學校傾斜,加快縮小城鄉、區域、校際辦學條件、師資素質、教育質量上的差距,使每個適齡兒童都能接受適合自身發展的良好教育。
        3. 全面實施兒童素質教育。重視對兒童開展道德素質、法律知識、傳統文化、社會責任的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引導學生參與社會實踐,增強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和主動適應社會的能力。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就近免試入學制度,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積極推進課程改革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學生綜合素質和學業評價體系,著力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學校耐心教育和幫助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或變相開除學生。
        4. 推進兒童科技教育。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普和社會實踐活動,辦好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大手拉小手科技傳播行動等示范性科技創新活動,引導兒童樹立科學意識、崇尚科學精神,培養兒童科學探究能力和綜合運用科技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全面推進基礎教育現代化和信息化,建成覆蓋城鄉的學校數字化教育體系,普及計算機信息教育、科普知識教育,中小學、幼兒園開展信息技術教育和科技活動。逐步完善兒童科技活動設施和陣地,依托“少年科學院”等載體,培養兒童的科學精神、創造性思維和創新能力。加強校內外結合的兒童科普網絡建設,建立和鞏固一支專兼職相結合的兒童科普隊伍。
        5. 積極開展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指導。以幼兒園和社區為依托,為0-3歲兒童及其家庭提供規范化的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導。加快培養0-3歲兒童早期教育專業化人才。
        6. 完善學前教育服務網絡。將學前教育發展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堅持學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則,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大力扶持民辦幼兒園,建立“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每萬人左右設置1所幼兒園,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應按屬地移交當地政府舉辦的幼兒園,每個鄉鎮至少辦1所公辦中心幼兒園,并達到省優質園標準,村級幼兒園都要建成合格園。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學齡前殘疾兒童提供融合教育,在特殊教育學校設置學前教育班接收學齡前殘疾兒童,鼓勵社會各類康復機構、福利機構為學齡前殘疾兒童提供康復教育。
        7. 完善受人口流動影響的兒童受教育保障機制。堅持流入地人民政府負責、公辦為主,確保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允許流動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參加中考。改善寄宿制學校學生食堂和住宿條件。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做好留守兒童的心理疏導、情感關懷和教育管理工作。
        8. 保障特殊群體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落實對孤、殘、貧困兒童就學資助政策,實施孤、殘、貧困兒童就學資助計劃。市、縣辦好特殊教育學校,完善隨班就讀保障體系,支持各級、各類學校接受殘疾兒童入學。消除制度障礙,為流浪兒童、具有嚴重不良行為兒童和未成年犯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創造條件。保障女童平等接受教育,廣泛開展“關愛女孩行動”,深入實施“春蕾計劃”、“春蕾圓夢工程”,為女童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提供幫助。
        9. 為兒童提高技能創造良好的職業教育環境。以服務為宗旨、就業為導向,以提高質量為重點,深化職業教育改革,促進職業教育規模、專業設置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著力培養學生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和就業創業能力,滿足經濟轉型升級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完善職業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
        10. 全面優化師資質量和教學環境。加強教師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教師師德修養水平。完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和校(園)長培訓制度,提高教師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培育和建設幼兒園男性教師隊伍,爭取鄉鎮中心幼兒園至少配備1名男性教師。
        11. 完善學校收費管理與監督機制。完善學校收費管理辦法,規范學校收費行為和收費資金使用管理。
        12. 建設民主、文明、和諧、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學校。建立尊師愛生的師生關系。保障學生參與學校事務和社區活動的權利。提供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的學習、生活條件和服務設施。
        13. 加強和改進家庭教育。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督導組、家庭教育理論研究隊伍、家庭教育講師團、家庭教育志愿者4支隊伍,構建家庭教育工作社會化組織網絡。依托幼兒園、中小學校、社區家長學校、“兒童快樂家園”或家庭教育指導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培訓,確保兒童家長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參加2次家庭教育實踐活動。加強家庭教育的理論研究,促進家庭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廣和應用。
        (三)兒童與文化
        主要目標
        1. 為兒童提供豐富、健康向上的文化產品。全省每年制作10部以上質量較高的兒童題材影視(廣播)劇、動畫片;出版少兒類讀物年增長率在8%以上。
        2. 凈化校園周邊環境及兒童文化場所。
        3. 保護兒童免受網絡、手機、游戲、廣告和 影視中不良信息的影響。
        4. 加強兒童文化藝術教育。全省每3至4年舉辦一屆少兒藝術節。
        5. 增加兒童課外閱讀時間和閱讀量。90%以上的兒童每年至少閱讀1本圖書。全省每2年舉辦1次少兒讀書演講比賽。
        6. 辦好各級電臺、電視臺少兒節目和報紙、刊物中的兒童專題欄目。
        7. 省及100%的市、90%的縣(市)建成獨立的兒童圖書館或少兒圖書閱讀活動部;村(社區)設立兒童閱覽室或兒童專用書架。
        8. 增加縣、鄉兩級兒童課外活動設施和場所。全省各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設有兒童文化活動場所。村(社區)文化室或農家書屋配有兒童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活動器材和一定比例少兒讀物。
        9. 加強針對兒童的公共文化服務。實現主題公園、美術館、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對兒童全面免費服務。
        策略措施
        1. 加大對兒童文化產品的投入。支持和鼓勵生產更多健康有益的兒童影視、音像、讀物等文化產品。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優秀兒童圖書、影視、歌曲、童謠、舞蹈、戲劇、動漫、游戲等創作和生產發行。
        2. 為兒童創造健康的文化氛圍。多部門合作共同為兒童健康成長提供優秀精神文化產品。增強兒童文化產品的知識性、趣味性。辦好兒童廣播電視專題節目,各類媒體傳播有益于兒童健康成長的信息。積極組織適合兒童的文化活動,大力培育兒童文化品牌。宣傳積極向上的兒童形象,豐富兒童精神文化生活。
        3. 加強對兒童用品、文化市場和網絡的監管。對各級、各類兒童網絡、網站以及少兒圖書、音像制品市場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加大查處傳播淫穢、色情、兇殺、暴力、封建迷信、偽科學的出版物及兒童玩具和飾品的力度。推廣使用綠色上網軟件,防止網絡中不良信息對兒童的影響和傷害。家庭和學校加強對兒童上網的引導,防止兒童沉迷網絡。
        4. 鼓勵和引導兒童閱讀。推廣面向兒童的圖書分級制,為不同年齡段的兒童提供適合其年齡特點的圖書,為兒童家長選擇圖書提供建議和指導。組織兒童開展豐富多彩的讀書活動,培養兒童閱讀習慣,增強兒童科學文明素養。
        5. 加強兒童文化活動室和圖書室(館)建設。市及有條件的縣(市、區)建成獨立的兒童圖書館,至少在公共圖書館設立兒童閱覽室或圖書角。增加社區兒童文化活動室和圖書閱覽室數量。在鄉鎮婦女兒童活動中心、村(社區)“婦女兒童之家”、“農家書屋”中配備一定數量的兒童圖書。
        6. 組織兒童文化藝術創作評比。設立江蘇省兒童文化藝術作品創作專項獎,不定期舉辦兒童文化藝術創作展演暨頒獎活動,推動多出江蘇兒童文化藝術精品,繁榮少兒文化藝術。鼓勵社會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兒童文化藝術教育教學,組織兒童文藝團體,培養藝術新人,提升江蘇兒童文化藝術創作的水平和地位。
        7. 鞏固發展兒童影視、文化專題節目。辦好省、市電視臺少兒頻道節目及電臺少兒欄目。縣(市)廣播電視臺設置兒童專題節目。在省、市、縣報紙刊物上設立兒童專欄。
        8. 開展兒童校園藝術教育和文化創建活動。提高學校藝術課教學質量,把藝術教育作為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環節,培養學生優秀的文化素養。開展多種形式健康有益的校園文化活動,營造有利于兒童快樂幸福生活的校園文化氛圍。
        9. 發揮兒童公共文化場所教育功能。文化館、科技館、圖書館、體育館等公共資源要經常性地開展有益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對兒童實行免費開放。
        10. 凈化校園周邊文化環境。落實維護校園周邊治安秩序、確保校園安全的相關措施,校園周邊200米以內禁設網吧、游戲廳、娛樂場所。
        (四)兒童與法律保護
        主要目標
        1. 保護兒童的地方法規體系和政策機制更為完善。
        2. 在執法和政策服務、公共資源配置中落實兒童優先和兒童最大利益原則。
        3. 確保兒童獲得出生登記和身份登記。
        4. 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別比。
        5. 健全完善兒童的監護制度,保障兒童獲得有效監護。
        6. 100%中小學配備法制副校長(輔導員),兒童的法律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
        7. 禁止使用童工(未滿16周歲)和對兒童的經濟剝削。
        8. 預防并減少侵害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禁止對兒童實施一切形式的暴力。
        9. 依法保護兒童的合法財產權益。
        10. 司法體系進一步滿足兒童身心發展的特殊需要,保障兒童依法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11. 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降低未成年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重。
        策略措施
        1. 完善保護兒童的地方法規和政策體系。推進兒童權利保護、學前教育、家庭教育、社會福利等方面的立法和政策完善。清理、修改、廢止與兒童權利保護不相適應的法規政策。增強保護兒童相關法規政策的可操作性。
        2. 加強兒童保護的法制宣傳教育。面向社會、面向家庭、面向兒童,開展兒童權利保護的法律、法規宣傳,提高兒童本人、家庭、學校和社會各界對保護兒童權利的法制意識與能力,營造全社會依法保障兒童權利、促進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加強預防和打擊拐賣兒童犯罪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兒童及其家長“防拐”的意識和能力。
        3. 加強兒童人身權利保護。嚴厲打擊拐賣、強奸、綁架、虐待、遺棄、虐殺等侵害兒童權益和組織、脅迫、誘騙兒童犯罪的刑事犯罪行為。嚴厲打擊利用兒童進行乞討、賣藝、賣淫等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兒童受暴力傷害尤其是留守流動兒童受性侵害問題的預防、報告、反應、緊急救助和治療輔導工作機制。整合資源,探索建立兒童庇護中心。依法保護兒童的隱私權。
        4. 依法查處使用童工的違法行為。嚴格執行國家對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勞動或危險作業。加大對用人單位的監督力度,禁止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為未滿16周歲的兒童介紹就業。
        5. 落實兒童登記管理制度。提高社會各界對出生登記和身份登記的認識,完善出生登記和身份登記相關制度和政策。加強部門協調,簡化、規范登記程序。建立健全16周歲以下流動兒童登記管理制度,有效保障流動兒童的各項權益。
        6. 消除對女童的歧視。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導向機制,落實獎勵生育女孩家庭的優惠政策。加大對利用B超等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行為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溺棄、遺棄和迫害女童的違法犯罪行為。
        7. 加強對兒童財產權益的保護。依法保障兒童的財產收益權和獲贈權、知識產權、繼承權、一定權限內獨立的財產支配權。
        8. 加強對兒童權利的社會保護。實施治安專項整治行動,教育引導兒童遠離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預警信息工作,定期發布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預警信息。開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區(村)”創建工作,建立家庭、學校、社會共同參與的運行機制。綜合運用教育、服務、管理、幫教等手段,完善矯治制度,對有不良行為的兒童進行早期介入、有效干預和行為矯治,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
        9. 建立完善兒童監護監督制度。提高兒童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責任意識,完善并落實對不履行監護職責或嚴重侵害被監護兒童權益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資格撤銷的法律制度。逐步建立以家庭監護為主體,以社區、學校等有關單位和人員監督為保障,以國家監護為補充的監護制度。
        10. 加強兒童法律援助制度。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機構,充實基層法律援助工作隊伍,支持和鼓勵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利用自身資源為兒童提供法律幫助,不斷擴大兒童法律援助的覆蓋面。對沒有聘請律師辯護的未成年刑事案件被告人100%實施法律援助。
        11. 推進兒童司法保護制度。建立健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體系。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堅持未滿16周歲兒童犯罪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16周歲以上兒童犯罪案件一般不公開審理的原則。對羈押、服刑的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對政府收容教養和勞動教養的未成年人及被決定強制隔離戒毒的未成年吸毒人員,與成年人分別收容、收戒。
        12. 推動建立和完善適合未成年人的專門司法機構。完善省、市、縣少年法庭建設。推進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江蘇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現代化建設。探索未成年人案件辦理專業化,加快建設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辦理未成年人案件專門機構或落實專門人員。
        13. 完善對特殊群體兒童的處理制度,保障解除羈押、服刑或收容教養期滿的未成年人復學、升學、就業不受歧視。加強各地工讀學校的建設與管理,探索專門學校教育和行為矯治的有效途徑與方法,保障學生在升學、就業等方面的同等權利。
        (五)兒童與福利
        主要目標
        1. 擴大兒童福利范圍,推進兒童福利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
        2. 保障兒童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提高兒童基本醫療保障覆蓋率和保障水平。
        3. 逐步完善救助制度,為貧困和大病兒童提供醫療救助。
        4. 發展面向留守流動兒童的公益服務設施。
        5. 保障孤兒及單親貧困家庭兒童的生活、教育、醫療和公平就業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促進其健康幸福成長。提高孤兒家庭寄養率和收養率。
        6. 提高殘疾兒童康復率。
        7. 減少流浪兒童數量和反復性流浪。增加孤兒養護、流浪兒童保護和殘疾兒童康復的專業服務機構數量。省轄市、縣(市)可依托民政部門救助管理站設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場所);戶籍人口或孤兒較多的縣(市)可建立兒童福利院。
        8. 每個鄉鎮(街道)至少配備1名專兼職兒童社會工作者。
        9. 保障受艾滋病影響的兒童和解除羈押、服刑期滿的未成年人及服刑人員子女的平等受教育、醫療、就業等權利。
        策略措施
        1. 增加對兒童福利事業的投入。完善兒童福利公共服務體系和機制,提高面向兒童的福利保障供給能力和水平。將為兒童福利辦實事納入政府民生工程。
        2. 完善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政策。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框架內,完善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政策。進一步提高兒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率。逐步提高各級人民政府對城鄉居民醫保的補助水平和總體籌資水平,相應提高城鄉兒童醫保待遇。對符合救助規定的貧困家庭兒童、孤兒、殘疾兒童經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后,個人自付部分按政策規定予以救助。
        3. 建立健全兒童大病醫療慈善救助制度。落實貧困家庭兒童大病慈善救助措施。
        4. 建立和完善受人口流動影響的兒童保護服務機制。積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建立16周歲以下流動兒童登記制度。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逐步將流動兒童的管理納入當地規劃和政府民生項目之中,為流動兒童享有教育、醫療保健等公共服務提供基礎。完善以社區為依托,面向留守兒童和流動兒童的服務網絡,提供服務留守和流動兒童的社區學習、娛樂、活動場所。加強對留守兒童心理、情感和行為的指導,提高留守兒童家長的監護意識和責任。
        5. 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建設。省轄市及人口或孤兒較多的縣(市)建有集養護、醫療、康復、教育和技能培訓、托管等服務于一體的兒童福利機構。逐步建立區域性兒童福利指導中心,為社會散居孤兒、單親家庭兒童、殘疾兒童等其他困境兒童提供專業服務,并輻射有需求的家庭和社區。縣(市)依托民政部門設立的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相對獨立的兒童福利設施,為其配備撫育、康復、特殊教育必需的設備器材。
        6. 加強兒童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采取政府購買公益崗位等措施配備鄉鎮(街道)、社區專兼職兒童社會工作人員,為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每周不低于40小時的服務。
        7. 建立孤兒基本福利制度。全面落實孤兒的最低養育標準制度,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不低于當地平均生活水平,滿足孤兒生活、教育、康復、醫療、就業、住房等多方面的需求。完善孤兒收養制度,規范家庭寄養,鼓勵社會助養。建立和完善家庭寄養及親屬監護養育的監督、支持和評估體系,提高家庭寄養孤兒和親屬監護養育孤兒的養育質量。
        8. 建立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體系。建立0-6歲殘疾兒童特別登記制度。繼續推進政府實施殘疾兒童搶救性治療和康復工程。對貧困家庭殘疾兒童基本康復需求按規定給予補貼。推進建立以專業康復機構為骨干、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托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體系。增強殘疾兒童生活自理能力、社會適應能力和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能力。
        9. 加強流浪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的救助、保護。建立完善流浪兒童救助保護網絡體系,健全流浪兒童生活、教育、管理、返鄉和安置保障制度。探索流浪兒童的早期預防干預機制,鼓勵并支持社會力量保護和救助流浪兒童。采取多元投入,為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的生活、醫療、教育、就業提供制度保障。
        (六)兒童與環境
        主要目標
        1. 營造尊重、愛護兒童的社會環境,消除對兒童的歧視和傷害。
        2. 改善兒童生存發展的自然環境,農村安全飲水普及率達到80%;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
        3. 強化對兒童食品、用品的質量監督。兒童的食品、用品、玩具質量和娛樂設施抽查批次合格率達到90%以上。大型游樂設施檢驗合格率達到100%。
        4. 推進兒童環保知識教育和參與環保活動。在校學生環保知識知曉率達到100%,綠色學校創建率達到80%。引導兒童踐行低碳生活和綠色消費。
        5. 提高兒童活動場所、文化設施的建成率、利用率和服務質量,以城鎮社區和村為單位普遍建成兒童快樂(友好)家園。
        6. 構建學校、家庭和社區三結合的兒童保護體系和網絡。提高幼兒園和中小學校園安全保障達標率。
        7. 加強兒童心理康復中心建設,省轄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建成兒童心理康復(咨詢)中心。
        8. 保障兒童參與家庭生活和社會事務的權利。
        9. 保障兒童享有閑暇和娛樂的權利。
        策略措施
        1. 廣泛開展以兒童優先和兒童權利保護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對兒童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的認識,推動形成全社會保護兒童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的環境。
        2. 改善農村兒童的生存與發展環境。加強農村人居環境建設、衛生狀況改善和綜合整治工作,加快發展面向兒童、服務兒童的農村社會事業。
        3. 加大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氣、水、土地等環境污染以及工業、生活和農村面源污染,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建立兒童環境污染暴露監測網,確保主要持久性有機污染和主要重金屬(鉛、鎘等)暴露水平符合國家標準。
        4. 提高兒童環境保護意識和參與環保能力。不斷加大對兒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宣傳力度,積極組織兒童開展環境保護知識和預防環境污染知識的學習及運用。深化環保小衛士、綠色學校創建等活動,發揮兒童在建設生態省和綠色江蘇中的積極作用。
        5. 保障兒童食品、用品安全。嚴格執行嬰幼兒食品、用品的國家標準,強化生產經營企業的質量意識,建立嬰幼兒食品安全監測、檢測和預警機制。加強農村地區食品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嬰幼兒用品、玩具生產銷售和游樂設施運營的監管。健全兒童玩具、兒童用品等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省、市、縣每年至少進行1次兒童食品、用品、玩具和大型游樂設施質量檢測與監控,并組織不定期的抽查,完善檢測標準和質量認證工作。
        6. 規范與兒童相關的廣告和商業活動。嚴格執行相關法規政策,禁止母乳代用品的廣告宣傳。規范兒童食品、營養品、保健品和煙酒廣告的播出。規范和限制兒童參加商業性演出和活動。
        7. 加強幼兒園和中小學校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在學校周邊治安復雜地區設置治安崗位,開展治安巡邏,向學校、幼兒園派駐保安員。校園附近設置交通警示標志和安全設施,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小學、幼兒園安排民警或協管員維護校園門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8. 加大兒童活動設施和場所建設。將兒童活動設施及場所建設納入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增加彩票公益金對兒童活動設施和場所的投入。加大對農村地區兒童活動設施和場所的扶持力度,滿足兒童游戲、學習、情感、健康、社會心理支持等服務需求。社區和村建設面向留守流動兒童的“兒童快樂(友好)家園”和校外教育輔導站,為兒童提供包括游戲、娛樂、教育、保健和心理支持、情感關愛、生活幫助等一體化服務陣地。
        9. 建立以社區為基礎的兒童保護工作運行機制。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區資源,動員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等服務機構、社會團體和志愿者參與兒童保護。街道和鄉鎮綜合服務機構增加兒童服務功能,促進兒童健康、教育、科技、文化、體育、法律等服務進社區。
        10. 保障兒童對社會環境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權利。鼓勵、支持兒童參與力所能及的社會事務和社會公益活動。兒童有權對涉及和影響兒童事業發展的事項發表意見。政府及有關方面研究出臺涉及兒童的政策、規劃、計劃和項目,應當聽取兒童代表的意見和建議。
        11. 為兒童成長提供良好的家庭環境。倡導平等、文明、和睦、穩定的家庭關系,提倡父母與子女加強交流與溝通。預防和制止家庭虐待、忽視和暴力侵害兒童等行為的發生。
        四、“十二五”兒童發展的重點項目
        (一)完善和提升省婦女兒童活動中心三期工程。建設完成省兒童社會體驗區項目,并投入使用。積極拓展和發揮服務兒童社會體驗、實踐認知和創新能力培養等作用。
        (二)建設“兒童快樂家園”工程。推進社區和村建設面向留守流動兒童的“兒童快樂(友好)家園”,建立適應兒童放學后和節假日活動需求的社區公益服務場所及校外教育輔導站,為兒童提供包括游戲、娛樂、教育、保健和心理支持、情感關愛、生活幫助等一體化服務陣地。
        (三)特困兒童學前教育扶助工程。建立政府主導的學前教育資助體系,對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孤兒和殘疾兒童給予重點資助。
        (四)關愛女童福利資助工程。支持省兒童少年福利基金會發展關愛女童社會福利資助項目,幫助貧困女童完成學業,提升自主就業和創業能力。
        (五)早期教育指導服務工程。省及省轄市、有條件的縣(市)建立兒童早期教育指導中心,每個鄉鎮(街道)至少建立1個兒童早期教育服務中心。
        五、“十二五”兒童發展規劃的組織實施和監測評估
        (一)組織實施
        1.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兒童規劃》的組織實施。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具體負責實施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政府各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社會團體結合各自職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承擔落實規劃中相應的目標任務。《兒童規劃》實施納入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的綜合考核評價,納入相關部門、機構及社會團體的目標管理和考核體系。
        2. 依法履職,分級落實。各級人民政府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兒童發展規劃。將兒童發展的主要目標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統一部署,統籌安排,同步實施,同步發展。政府常務會議每年至少聽取1次兒童工作專題匯報。堅持領導責任簽約、年度目標考核、跟蹤監測評估、定期排序公布等制度。
        3. 完善機制,優化環境。建立由政府主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實施規劃工作機制。堅持項目運作、示范帶動、結對幫扶、督查指導。優化實施規劃的法規政策環境和社會支持環境。各相關部門、社會團體、機構堅持“兒童優先”原則,將落實規劃目標納入制定、執行有關政策中,加強對兒童發展和權利保護的依法行政、執法監督及司法保護。
        4. 強化機構,保障經費。省、市、縣(市、區)婦兒工委辦公室承擔規劃實施的統籌協調工作,必須進一步加強工作力量建設,確保人員編制到位、工作經費落實。各級人民政府將兒童事業發展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并隨著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兒童事業發展的需要,逐步加大投入,對兒童規劃重點實事項目予以重點保障。
        5. 宣傳培訓,廣泛動員。將《兒童規劃》內容及相關法規政策納入黨政干部培訓課程,增強各級領導干部、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與能力。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兒童工作者、廣大兒童和全社會廣泛宣傳黨和政府重視兒童發展、加強兒童工作的政策、方針及法律、法規,大力宣傳《兒童規劃》的目標、任務及實施規劃的典型、經驗和成效。積極引導和鼓勵兒童參與實施規劃,充分發揮兒童主體作用,增強兒童自我發展能力。
        (二)監測評估
        1. 強化工作機構和職責。省、市、縣(市)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同級婦兒工委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負責組織領導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和監測評估報告,監督規劃執行情況,根據評估結果研究提出相應對策。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負責,相關部門、團體、機構承擔統計及業務人員組成。負責制定監測統計指標體系,開發兒童發展統計軟件,落實兒童發展統計年度報表,建立兒童發展數據庫,收集、整理、分析數據和信息,撰寫并提交監測報告等。評估組由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相關部門業務人員及專家組成。負責評估工作的指導和人員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年度評估和中期、終期評估工作;撰寫并提交評估報告等。
        2. 建立監測和評估制度。各級人民政府和婦兒工委成員單位應將規劃監測統計工作列入本地區、本系統年度常規統計制度,納入各種專項統計調查,及時、準確反映兒童發展的狀況和變化。規范并完善兒童工作統計,建立并完善省、市、縣級兒童發展狀況年度監測和重點目標考核制度,加強兒童發展數據收集、交流、反饋和發布制度建設。堅持對省轄市和示范縣實施規劃情況開展年度考核、打分排序、公開發布制度,促進制定有效干預措施。
        3. 堅持定期評審和督導。省有關部門、機構、團體及各市婦兒工委每年向省婦兒工委和省統計局報送實施《兒童規劃》的年度統計報表和監測評估報告。各級有關部門按要求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向婦兒工委提交年度實施規劃工作報告。各級監測組、評估組每年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監測報告和評估報告。各級婦兒工委分別向上一級婦兒工委提交評估報告。省、市、縣(市、區)婦兒工委不定期組織對實施規劃情況進行專題督查。全省在2013年進行中期評估,2016年進行終期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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