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于進一步穩定外貿增長
促進外經貿轉型升級的意見
蘇政發〔2012〕15號 2012年1月20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當前,世界經濟形勢復雜多變,國際市場需求減弱,我省外經貿發展面臨的形勢更趨嚴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穩增長、調結構、促平衡”的要求,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以更加扎實的工作舉措促進外貿穩定增長,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推動外經貿轉型升級,實現速度、結構、質量、效益協調發展。為進一步發揮外貿對經濟、就業和社會穩定的重要作用,現提出如下政策意見:
一、努力促進外貿平穩增長,積極培育發展潛力
(一)加大市場開拓力度。圍繞傳統產業品牌化、新興產業規模化目標,認真選擇重點市場,精心打造推廣我省優勢產業的境外展會,進一步擴大我省產品影響力。積極鼓勵企業參加境內外綜合性展會和各類知名品牌展(博)覽會,加大扶持力度,特別是加大對中小企業出國參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國際電子商務平臺建設,鼓勵企業開展線上、線下交易。充分運用外事、僑務及行業中介組織等資源,積極發揮貿促機構在投資貿易促進等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鞏固歐、美、日等傳統市場,大力開拓南美、東盟、非洲等新興市場。
(二)全力穩定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的外貿出口。針對電子信息、光伏、船舶等產業出口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省相關部門、金融機構在資金、金融服務、貿易便利化等方面可按“一市一策”、“一業一策”、“一企一策”的思路給予重點支持。
(三)妥善應對貿易摩擦。進一步完善政府、商協會、企業應訴聯動機制,支持出口企業主動應對反傾銷、反補貼等各種貿易摩擦,指導和幫助企業應對境外貿易壁壘;加大我省貿易摩擦預警點建設力度,提升貿易摩擦及產業損害預警水平,維護我省產業安全和企業合法權益。
(四)積極培育外貿新增長點。加快出口基地建設,促進蘇北、蘇中地區產業集聚發展,進一步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文化產業出口,完善專業化大市場的外貿功能,在“廣交會”展位、出國參展、融資、出口退稅、品牌宣傳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實現出口增長與產業發展的良性互動。鼓勵一般貿易出口,培育壯大民營企業,增強出口自主性。大力鼓勵引進龍頭型和基地型項目,力爭早開工、早投產、早見效。
二、進一步推動外經貿結構調整,提高綜合競爭力
(五)更大力度推動出口結構調整。進一步完善我省出口品牌培育機制,積極開展出口品牌評價、宣傳、保護、推廣活動,大力推進出口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堅持創新驅動,重點推動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企業及大型成套設備出口企業研發新產品和實施技術改造,進一步提高出口產品的附加值和競爭力。支持一批重點企業在境外設立貿易中心、品牌推廣中心、售后服務中心等國際營銷網絡及研發中心。
(六)重點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以蘇州地區開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試點為契機,積極爭取海關總署及相關部門的改革措施在我省先行先試;推進加工貿易產業鏈向研發設計、創立品牌、營銷服務等延伸,延長國內增值鏈。探索加工貿易內銷便利化措施,建立內銷服務網絡體系。引導蘇南地區加工貿易實現省內“梯度轉移”,促進外經貿區域協調聯動發展。進一步拓展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的貿易功能,支持企業在區內設立營銷、物流、研發、產品售后檢測、維修服務中心,努力提高省內特殊監管區域的經濟運行效益和土地利用效率。
(七)加快發展國際服務貿易。積極扶持軟件、旅游、運輸、金融、文化、會展等服務貿易企業發展,不斷提高服務貿易份額。支持國際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和示范區建設,培育國際服務外包骨干企業,鼓勵知名國際服務外包企業入駐我省。以做大做強國際服務外包產業為突破口,提升國際服務貿易發展層次和水平。
(八)優化利用外資結構。大力發展總部經濟,積極鼓勵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功能性機構入駐我省。注重引導外資投向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農業。發揮外資并購對國內企業改組改造、產業結構升級的促進作用,引導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外上市,鼓勵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創業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
(九)提升開發區集約發展能力。大力支持創新型開發區、特色產業園區、南北共建園區建設。支持開發區整合資源,調整完善區域布局。加強開發區技術創新、融資擔保、認證檢測中心等服務平臺建設,放大開發區創新效應,提升集約發展能力。
(十)提高“走出去”質量。鼓勵能源資源、傳統產業、新興產業、文化教育產業開展境外投資和資源開發。支持有實力的企業通過并購、重組、戰略合作獲取品牌、技術和人才。推進國家級境外經貿合作區基建、招商協調發展,形成規模效應。加快推進省級境外產業合作集聚區的確認和建設,帶動產品出口,拓展資源利用空間。積極協調銀行、出口信用保險等機構向實力強、信譽好的企業優先提供資金支持和金融服務,提高企業海外工程總承包能力。進一步完善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幫助企業防范“走出去”風險。
三、積極擴大進口,努力促進貿易平衡
(十一)積極擴大進口。認真落實國家鼓勵進口的政策,擴大先進技術和設備、關鍵零部件、重要能源、原材料等產品進口,繼續鼓勵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研究出臺我省重點鼓勵進口的產品和技術目錄,制定我省擴大進口的各項政策措施,充分運用進口貼息、優惠進口信貸、進口信用保險等方式擴大進口。
(十二)加大進口平臺建設。依托海關特殊監管區、重要港口建設進口商品集散交易市場,盡快發揮規模優勢和功能優勢,逐步開拓國際分撥、配送業務。加快中國國際進口產品博覽會、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中心等進口平臺建設,擴大影響,形成品牌。
四、堅持先行先試,完善對外經貿企業的金融服務
(十三)加大融資服務支持力度。擴大外經貿企業融資渠道,鼓勵外經貿企業通過企業債券和銀行間市場債務融資工具融資,特別是更多地爭取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支持小額貸款公司等各類新型金融組織為中小外經貿企業提供融資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控制外經貿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貸款利率上浮的比例,貸款不得與企業存款掛鉤,不得通過強制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強制購買相關金融產品、強制擔保、強制收取相關費用等手段變相抬高貸款利率。進出口銀行要加大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高新技術和高附加值出口產品的優惠信貸支持力度。研究放寬地方法人銀行短期外債指標和對外擔保指標,提高其為進出口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供貿易融資和創新產品的能力。
(十四)創新外經貿企業融資擔保方式。鼓勵金融機構以出口退稅賬戶托管、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質押、出口訂單抵押、貨權質押、封閉貸款等方式支持出口企業融資,支持企業采取金融機構保函等多種擔保方式減少通關環節稅款保證金、風險擔保金等資金占用。充分發揮省商務發展基金的杠桿作用,加強與再擔保、擔保機構、進出口銀行的合作,逐步推廣“直貸統保”、“統貸統保”等支持外經貿企業融資的創新辦法,積極引導和推動有條件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與進出口銀行搭建中小外經貿企業“統貸統還”平臺,擴大中小外經貿企業受益面。
(十五)創新外匯管理服務。積極推進貨物貿易外匯改革試點,簡化管理流程,降低企業涉外經營成本。進一步放寬企業跨境投融資限制,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實行出口收入留存境外、外匯資金內部集中管理。擴大地方法人銀行合作辦理遠期結售匯業務和個人本外匯幣兌換特許機構的覆蓋范圍。允許個人通過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結售匯業務。進一步推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發展,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跨境貿易、直接投資和跨境融資中運用人民幣結算。
(十六)健全風險保障機制。積極探索地方財政支持出口信用保險發展的新思路,擴大出口信用保險承保規模和覆蓋面,鼓勵在出口基地開展小型、微型企業統一投保出口信用保險試點。進一步加大對外經貿企業運用進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力度,幫助我省企業開拓新市場,搶抓新訂單,擴大對外投資,防范收匯風險。
五、創新服務,進一步落實保障機制
(十七)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引導作用。進一步調整完善政策,主動與國家各項政策對接,加大力度,加快兌現,加強監督,提高績效,促進內外貿融合發展,推動外經貿轉型升級。
(十八)用足用好相關稅收政策。繼續創新服務,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對船舶、大型成套機電設備出口企業實行“先退稅后核銷”制度,對出口信譽良好、持續經營時間長、無違法記錄的重點出口企業實行先憑出口報關單電子信息計算辦理退稅,后憑收集齊全的單證資料進行核銷的辦法。積極扶持新辦企業和中小型企業出口,在加強監管的基礎上,中小出口企業凡退稅資料齊全的,實行當月申報、當月審核退稅。國庫要加快退庫速度,確保退稅盡快下達。認真落實《省政府關于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的政策意見》(蘇政發〔2011〕153號),加大對小型微型進出口企業的稅收扶持力度。
(十九)進一步完善貿易投資便利化機制。認真執行檢驗檢疫優惠政策,全面推動海關進出口分類通關,開展通關無紙化試點,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降低企業通關成本。嚴格執行各項清理減少行政收費的政策規定。進一步加強對外經貿企業的用工服務,加大各類技能人才培訓力度,優化用工環境。進一步整合資源,加快建成省電子口岸。加強對外經貿運行的監測分析,充分發揮省外經貿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及時研究協調解決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產業、重點企業、重大項目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二十)建立考核督查和激勵機制。加強外經貿統計基礎工作,省級以上開發區要設立或明確承擔統計工作職責的機構,商務、統計、海關等部門要密切合作,探索建立品牌及自主知識產權產品、成套設備出口、先進設備和技術進口等統計體系。整合、統一外經貿綜合績效指標體系,完善激勵和引導機制,促進各地科學發展。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上述確定的任務和措施,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意見或實施細則,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