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
全省社會保障卡建設的意見
蘇政辦發〔2012〕104號 2012年5月19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社會保障卡是面向社會公眾發行,主要用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集成電路卡,具有身份識別、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公共服務等基本功能。社會保障卡建設是國家和省“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綱要以及江蘇省“十二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規劃明確的重要任務,是國家“金卡工程”的重點內容,對于推進民生幸福工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提升政府公共服務能力等具有重要意義。為加快推進全省社會保障卡建設,切實規范社會保障卡發行、應用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人社部發〔2011〕47號),結合我省實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社會保障卡建設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便民利民為宗旨,以實現社會保障“一卡通”為目標,以安全性、完整性、公益性為基本要求,建立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障卡發行和應用管理服務體系,加快社會保障卡發行進度,擴大社會保障卡使用范圍,促進社會保障卡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領域的廣泛應用,并逐步加載其他公共服務功能,讓社會公眾享有便捷、高效、優質的公共服務。
(二)目標任務。到2012年年底,建成省級集中的社會保障卡管理系統,初步形成面向城鄉居民、技術標準統一的社會保障卡管理運行機制;到2015年,建成多領域廣泛應用、制度健全、技術先進、監督有力的社會保障卡管理服務體系,全省持卡人數達到4900萬人,覆蓋60%以上的人口,基本實現全省社會保障“一卡通”。
(三)基本原則。統一標準、集中建設,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統一標準,實行全省統籌規劃、集中建設、統一發行、統一管理,市、縣按照分級負責、上下協調的要求,根據職責分工配合做好組織實施工作。資源共享、一卡通用,通過社會保障卡整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各類業務資源,不再發放功能單一或與社會保障卡功能重復的其他智能卡;逐步拓展社會保障卡應用范圍,實現各類應用系統集成,做到集約建設、協同運行。安全管理、平穩過渡,采用先進可靠的技術,建立項目建設與運行的管理體制和安全機制,強化監督管理,提高服務水平,確保用卡安全;對已發放社會保障卡的地區,統一管理、穩步推進,逐步過渡到省集中建設和發行;對新拓展的公共服務功能,做好業務和信息系統的銜接,確保社會保障卡有序有效應用。
二、加快社會保障卡項目建設
(四)制定社會保障卡標準。按照國家統一標準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江蘇省社會保障卡建設應用技術標準》,在社會保障卡卡面設計、卡內文件結構、容量、讀卡終端、數據接口、數據交換等方面統一技術標準。明確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規范社會保障卡申領、制作、發放、使用及掛失、補發等工作。
(五)建設社會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統。依托我省“金保工程”專網或電子政務網絡等現有資源以及省、市兩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數據中心,建設省集中式的社會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統。社會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統主要配置制卡發卡設備、數據加密機、發卡管理工作站、IC卡讀卡器及其管理軟件,實現社會保障卡數據采集、金融數據對接、制卡發卡管理、密鑰管理、應用管理等功能。
(六)建立社會保障卡資源數據庫和交換平臺。建設統一的社會保障卡資源數據庫,集中全省持卡人基礎信息以及各項業務信息,為持卡人提供實時查詢服務,為全省異地業務經辦提供支撐。依托省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等建立社會保障卡數據交換平臺,實現對各地業務系統之間、政府部門和合作金融機構之間的數據交換。
三、規范社會保障卡管理
(七)發行管理。根據國家規定,社會保障卡發行實行注冊審批制度。具備發卡條件的地區,由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注冊審批程序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初審,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批準后統一發行。其他任何機構均不得發行社會保障卡。對尚未發卡的地區,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招標確定合作金融機構范圍和制卡商,統一發行加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對已發卡地區,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上收密鑰管理權限,統一個人信息管理,監督發行管理,并用5年左右的時間逐步過渡到省統一發行。
(八)制作管理。社會保障卡采用全國統一的卡面樣式,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制作,包括卡內文件結構劃分、控制密鑰加載、卡面印刷、個性化信息寫入等;由市、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發放,按照便民惠民的要求,制定科學發放流程,及時發放到持卡人手中。今后,社會保障卡首次發卡時實行免費,因丟失或損壞需要補發的,可收取一定的成本費。
(九)應用管理。積極推動社會保障卡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各業務領域的應用,對于暫不具備用卡條件的業務,要做好預留。切實保障持卡人查詢、辦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的權利,采取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護持卡人的個人隱私,依法使用與社會保障卡有關的信息,確保社會保障卡的安全使用。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規劃全省社會保障卡跨地區應用,加強跨地區應用接入管理。社會保障卡主要用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領域,在保持主要功能不變、標準規范不變、密鑰體系不變、管理主體不變的前提下,可向其他公共服務領域拓展,以主、附卡形式搭載其他公共服務功能。
(十)安全管理。社會保障卡采用密鑰安全技術,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生成和管理全省使用的密鑰。建立嚴格的社會保障卡密鑰管理制度,規范密鑰及加密機、主控密鑰卡、密鑰母卡、傳輸密鑰卡等密鑰載體的保管、使用程序。建立PSAM卡(安全訪問控制模塊)管理制度,詳細記錄其具體信息和使用情況,建立收回、銷毀機制,保證用卡環境安全。制定社會保障卡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妥善處置社會保障卡發放、使用及密鑰管理中出現的安全問題。
四、落實社會保障卡建設保障措施
(十一)科學組織實施。各級人民政府要將社會保障卡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社會保障卡的建設和運行,合理配備工作人員,認真做好社會保障卡發放工作,積極拓展社會保障卡應用領域,不斷優化社會保障卡應用環境。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社會保障卡建設和應用中的重大問題,確保項目建設和系統安全有序運行。
(十二)明確職責分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全省社會保障卡建設、發行、管理和應用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省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協調全省社會保障卡跨部門數據交換共享和跨行業應用,提供技術指導;省財政部門負責籌集管理省級社會保障卡建設所需經費,指導市、縣財政加強對項目建設資金的管理;民政、衛生等其他具有公共服務職能的部門和單位要共同做好社會保障卡公共服務功能拓展工作;人行南京分行負責全省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的管理協調,保障金融應用安全;合作金融機構履行合作協議,負責合作區域內社會保障卡資金投入;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制定本地區社會保障卡管理實施細則,做好社會保障卡人員數據采集、發放和應用工作。
(十三)多方籌集資金。社會保障卡省級項目建設資金納入“金保工程”省級建設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市、縣社會保障卡項目建設資金由市、縣政府負責籌集落實;社會保障卡數據信息采集、制作發放和應用系統建設費用,可通過搭載金融功能,以招標形式確定合作金融機構承擔。
(十四)強化應用服務。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社會保障卡識別、獲取和查詢功能,優化用卡環境和業務流程,支持社會公眾利用社會保障卡辦理政府各類公共服務事項,及時解決用卡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建立社會保障卡服務體系,通過政府網站、省公共服務和支付平臺、“12333”服務熱線以及有線電視、各類移動智能終端等提供優質的社會保障卡服務,營造良好的應用環境。
(十五)做好輿論宣傳。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媒體,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讓社會公眾了解社會保障卡主要用途,掌握社會保障卡使用方法,確保社會保障卡充分發揮應有的功能和作用,更好地服務人民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