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8〕36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創新型省份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4月10日
創新型省份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積極踐行新發展理念,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提升創新型省份建設水平,根據《科技部關于印發建設創新型省份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創〔2016〕111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為動力,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實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省委十三屆三次全會決策部署,堅持把創新作為引領高質量發展的第一動力,堅持“企業是主體、產業是方向、人才是支撐、環境是保障”的工作思路,聚焦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大力實施“一深化、四提升”專項行動,更加注重創新資源整合利用,更加注重原始創新和集成創新,更加注重科技與產業深度融合,系統化推進創新型省份建設,全面提升江蘇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的地位和創新對江蘇發展的支撐能力,為打造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走在全國前列提供強大動能。
二、建設目標
到2020年,高水平建成創新型省份,形成一批國內外有影響的創新型領軍企業,若干重點產業進入全球價值鏈中高端,基本實現發展動力轉換和創新驅動發展,對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高質量發展形成有力支撐。
——科技綜合實力顯著提升。全社會研發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2.7%,科技進步貢獻率提高到63%。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30件,公民具備基本科學素質的比例超過14%。
——自主創新能力明顯增強。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快完善,原創性標志性重大科技攻關實現突破,高新技術企業超過1.4萬家,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比重達43%。
——創新創業生態持續優化。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超過1300個,每年扶持成功自主創業15萬人以上,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機制更加健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蔚然成風。
——科技創新體系協同高效。適應創新驅動發展要求的體制機制更加完善,省級以上制造業創新中心達20家,省級以上企業重點實驗室達70家,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超過3200家,技術產權交易年成交額突破800億元。
三、重點任務
(一)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機制創新。
1.構建新型產業技術研發機制。推進省產業技術研究院改革發展,深化“一所兩制、合同科研、項目經理、股權激勵”等改革舉措,更大力度集聚全球創新資源,更高水平建設專業研究所,探索構建市場化導向、公益性職能、企業化運作的運行機制,加速產業重大原創性成果產出。(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產業技術研究院)
2.加快省技術產權交易市場建設。發揮市場配置創新資源決定性作用,打造以技術信息發布、技術交易、技術轉讓、知識產權服務、風險投資、股權投資服務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性技術市場,加快完善全省技術產權交易服務體系。推進省技術產權交易市場與江蘇國際知識產權運營交易中心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促進知識產權成果轉移轉化。(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廳、省知識產權局)
3.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制。下放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的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提高科技人員科技成果轉化收益。探索開展知識產權權益分配改革試點。完善科技成果項目庫和信息發布系統,推進科技成果資源開放共享。(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廳、省知識產權局)
4.推進科技“放管服”改革。以市場為導向完善科技投入機制,推進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成立科技項目管理專業化機構,擴大項目經理制試點范圍,完善因素法分配機制,建立健全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激發科技人員創新創造積極性。(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5.深入推進區域創新改革試點。深化南京國家科技體制綜合改革試點,推進蘇州工業園區開放創新綜合試驗。推廣常熟市、海安縣科技創新體制綜合改革試點經驗,激發基層科技創新工作動力活力。(責任部門:省科技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二)著力提升產業科技創新能力。
1.建設重大產業科技創新載體。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綜合性科學中心,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設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國家實驗室和科技創新中心。支持骨干企業牽頭創建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實施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行動計劃,加快推進國家超級計算無錫中心、未來網絡實驗設施、納米真空互聯實驗站、高效低碳燃氣輪機試驗裝置等建設。(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2.加強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積極參與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在基礎科學和前沿技術領域打造江蘇發展的核心競爭力。實施前瞻性產業技術創新專項,重點在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綠色制造技術、安全清潔高效的現代能源技術、資源高效利用和生態環保技術、智慧城市和城市大腦深化應用技術、支撐商業模式創新的現代服務技術以及引領產業變革的顛覆性技術方面集中突破,引領產業轉型升級。(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廳)
3.建設現代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實施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專項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培育形成納米科技、石墨烯、高性能碳纖維、5G移動通信、量子通信及未來網絡、工業機器人及智能制造等全球有影響、附加值高的產業創新集群。實施企業制造裝備升級計劃和企業互聯網化提升計劃,顯著提升工業企業創新力。實施現代農業科技支撐行動計劃,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實施科技惠民行動計劃,有效支撐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三)著力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1.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實施創新型企業培育行動計劃,加快培育本土創新型領軍企業,支持其融入全球研發創新網絡。深入實施科技企業上市培育計劃,為高成長性科技企業上市開辟綠色通道。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小升高”計劃,健全“創業孵化、創新支撐、融資服務”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體系,加快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金融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2.加快企業研發機構建設。深入實施企業研發機構建設“百企示范、千企試點、萬企行動”計劃,支持企業承擔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平臺建設任務,可在省級相關專項中給予不超過3000萬元的支持。推進大中型企業和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建設,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集聚研發人才、完善研發條件。(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3.推進產學研協同創新。實施產學研協同創新行動計劃和高校協同創新計劃,支持骨干企業與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組建技術研發平臺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在重點領域建設省級以上協同創新中心。發揮院士創新引領作用,提升企業院士工作站建設水平,支持院士在高校建立工作站。推進“企業創新崗(科技副總)”工作,引導更多創新資源服務企業技術創新。(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中科院南京分院,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4.推動企業創新政策落實。完善支持企業創新的普惠性政策,健全覆蓋企業初創、成長、發展等不同階段的政策支持體系。全面落實國家降低制造業增值稅稅負、小微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責任部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四)著力提升區域創新發展整體水平。
1.加快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落實《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大力集聚創新資源要素,加快推進“五城九區多園”創新一體化布局和“一區一戰略產業”特色發展。加快建設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在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設新型研發機構等方面積極先行先試。(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知識產權局,蘇南五市人民政府)
2.統籌推進蘇中、蘇北創新發展。引導蘇中、蘇北地區健全科技投入、科技創新社會化服務、創新成果分配等機制,加快特色產業轉型升級,構筑創新發展新優勢。推進創新型城市、創新型縣(市、區)和創新型鄉鎮建設試點,提升蘇南蘇北共建園區建設水平,構建各具特色、優勢互補、協同高效的區域創新體系。(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廳、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3.提升創新型園區發展水平。優化全省高新區建設布局,加強創新核心區建設,推動高新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爭先進位。創新高新區發展體制機制,完善高新區綜合評價和主要指標定期通報制度。統籌推進大學科技園、科技產業園、科技創業園、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等各類園區建設,加速集聚高端創新資源。貫徹實施《江蘇省開發區條例》,完善創新型園區動態管理機制。(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統計局、省知識產權局)
(五)著力提升創新平臺集聚能力。
1.加強創新國際化平臺建設。對接國家“一帶一路”倡議部署,深化與創新型國家和地區的產業研發合作,構建完善面向全球的產業創新合作伙伴關系網絡。鼓勵開發區和有實力的企業在發達國家建設境外園區(研發基地),加強全球創新布局。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加強對外人才交流與科研合作,共建國際聯合研究中心或實驗室。(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2.加強創新創業平臺建設。實施“創業江蘇”行動,推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支撐平臺快速發展,加快建設創業、產業、文化和社區等功能有機融合的眾創社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產業規劃的孵化器新建及擴建項目,在土地利用計劃指標中優先安排建設用地。創建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發展技術轉移轉化、檢驗檢測、科技咨詢、知識產權服務等科技服務業,優化創新創業孵化鏈條和服務體系。(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知識產權局、省教育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3.加強科技金融平臺建設。深入推進國家科技與金融結合試點省建設,健全科技金融風險分擔機制。發揮省天使投資風險補償資金以及各地“科技貸款資金池”作用,優化“蘇科貸”工作流程,實施省科技保險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鼓勵各類社會資本興辦科技小額貸款公司,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發展科技金融專營(特色)機構,大力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形成覆蓋產業科技創新全過程的科技投融資體系。(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金融辦、省財政廳、省知識產權局、江蘇銀監局、江蘇保監局)
4.加強人才集聚平臺建設。實施頂尖人才頂級支持計劃,對引進世界一流的頂尖人才團隊,簡化程序、一事一議、特事特辦,最高給予1億元項目資助。鼓勵高校根據需要適時調整學科專業,著力培養富有創新精神、敢于承擔風險的創新型人才。完善省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機制,培養更多優秀青年科研骨干。(責任部門: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5.加快建設引領型知識產權強省。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著力培育高價值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和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建設一批產業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格局。(責任部門:省知識產權局、省版權局、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組織。發揮省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加強系統謀劃和統籌協調,把創新擺在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實施計劃,抓好工作統籌推進,確保各項任務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二)加大投入力度。增加財政科技投入,集中財力支持創新,強化科技領域各類專項資金的整合集成與統籌使用。高質量落實科技創新40條等政策,加強部門之間、政策之間銜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和疊加效應。
(三)強化考核評價。完善科技進步統計監測體系,對創新環境、科技投入、科技產出、科技促進可持續發展等進行系統評價,定期公布評價結果并納入地方黨政領導干部考核范圍,在全省形成支持創新的鮮明導向。
(四)營造濃厚氛圍。倡導創新文化,強化輿論引導,開展“創響江蘇”系列活動,大力營造勇于探索、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著力提升全民科學素質和創新意識,努力形成更加優良的創新創業生態。